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庭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0年12月21日逝世,享年88岁。
王庭栋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王庭栋是山西平定县人,1937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平定路西抗日政府教育科事务员、县委秘书,冀西特委(地委)秘书,1940年后历任邢西县委宣传部部长,邢西、武安、博爱、沁阳县委书记,八路军独立营、独立团政委,新乡地委委员、秘书长;新中国成立后任平原省委政研室副主任、办公厅主任,河南省委候补委员、委员、副秘书长、代理秘书长。1958年被错误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并下放劳动。1961年12月后任河南省委农工部副部长,新乡地委第二书记。1968年后历任河南省革委会常委,山西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等职。1995年12月离职休养。
王庭栋是中共十一大、十四大代表;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经学会第三、四、五届副理事长,第六、七、八届顾问。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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