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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期内重复开药将全部自费 医保一律不予报销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1年03月25日00:10
  本报讯 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参保个人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开药,出台多项惩治措施。参保人员如重复超量开药,服药期内再开药将全部自费。骗保者将处以罚款等处理,举报者将获奖励。

  按照新的规定,对有重复超量取药等违规行为的参保人员,人力社保部门将对其下发《医疗保险告知书》,除告知其重复或超量开药的药品名称和服药天数之外,同时还明确告知,在参保人员已开出的药品正常服用期内,如再开这些药品,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全部自费,且各种药品的“停药”截止日期也将被注明。

  相关负责人强调,这类被“停药”的参保人员名单以及重复超量取药的药品情况都将通知给本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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