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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昨举行处罚听证会 45名“骗保”者将被处罚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3月26日03:17
  本报深圳讯 (记者高靖、龚夷菲)深圳市2010年保障性住房申请过程中,已发现有45名不符合申请条件“骗保”的。昨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首次举行听证会,这也是国内针对保障性住房申请违法行为查处,首次举行的听证会。

  45名“骗保”者将被处罚

  2010年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工作备受社会广泛关注。今年1月中旬,住建局针对其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对终审不合格名单中涉嫌隐瞒住房和财产情况的20名申请人,下发了《行政处罚预告知书》。

  前日,住建局又对第二批25名当事人发放《行政处罚预告知书》,这些人有的拥有私房、有的财产超过32万元资产限额的3倍以上,最高的竟达300多万元!

  一个月内公开处理决定

  昨日,住建局首次举行听证会,原本安排了三场听证会,但有一户当事人主动放弃听证,两户收到预告处罚通知书的当事人到场参加听证。

  黄昌鸿表示,此次听证会是深圳也是全国,首次针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处罚的听证会,听证组将根据听证情况尽快提交听证报告,争取在一个月内将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

  追问:“骗保”处罚力度是否过轻?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住建局作出了驳回当事人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并处以5000元罚款,并自驳回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的处罚预告知。

  上述处罚是否过轻?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黄昌鸿表示,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对象是低收入群体,处罚不算太低,对于故意骗保者的处罚,住建局也已着手进行研究相关规定,拟作进一步更改。

  听证直击:

  隐瞒450平方米住房?

  昨日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陈述了申请人李赐文的违法事实:2010年2月5日,李赐文提交保障性住房申请,但住建局查询到其在2009年填报的历史遗留建筑物登记申请栏中显示,他拥有450平方米的自有住房。

  辩称:房子是岳父的

  李赐文辩称,450平方米的房产是岳父于1999年从刘某清处以32万元的价格购得,自己仅代为管理。2009年全市进行违法建筑普查登记,尽管李赐文再三提醒并非自有的房产,但工作人员表示填报并非确权,所以李赐文便代不在深圳的岳父填报了。此后,他们曾到相关部门申请更正,却被告知电脑资料已锁定。

  作者:高靖 龚夷菲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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