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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律师志愿者办理三千余件法援案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26日09:18
  本报记者赵阳袁定波

  来自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今年2月,仅100名律师志愿者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82件,人均30件以上,涉及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妇女等多个群体,提供法律咨询708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000余份。数据的背后,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近两年来走过的并不平凡的路程。

  维护和谐稳定的坚实力量

  2010年8月,来自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杨彦萍成为“1+1”行动的一员,走进了四川省金堂县。

  金堂县是四川省的农业大县之一,这里留守妇女多、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多、空巢老人多。涉及婚姻、留守儿童的监护与教育、老人赡养、未成年人犯罪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纠纷和案件也特别多。仅2009年和2010年,金堂县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就有1226件,本地的律师每年要承担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数,人均都在40件以上。

  “对于这些留守在贫困地区的律师来说,这样的奉献已经是不能承受之重。这让我对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匮乏地区如何定义有了新的认识,也让我感到任重道远。”在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杨彦萍办理了50多件法律援助案件。

  在甘肃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周正斌看来,“1+1”行动,对甘肃来说意义极其深远与重大。

  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甘肃共有14个市州、1个矿区、86个县(市、区),无律师县有6个,只有1名律师的县12个。由于部分县区正处于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期间,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各种利益冲突引发的矛盾日益增多,大部分群众没钱请律师,由于本地律师稀缺,得不到法律援助,导致一些矛盾激化。

  “尤其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为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雪中送炭的功效,对满足甘肃省社会发展"短板"地区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具有深远影响。”周正斌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法律援助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周院生告诉记者,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党委、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机制中。随着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矛盾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拆迁补偿、农民工、留守儿童和妇女权益方面的矛盾纠纷日益凸显。这些矛盾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

  “"1+1"行动律师志愿者运用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矛盾,必将在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周院生说。

  困难群众维权的好帮手

  “说实在话,去年报名参加这个行动时,我非常纠结。作为一个男人,对家庭担当是理所应当的,作为一名社会律师,对社会有所担当也是义不容辞的,当社会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去奉献回报社会。”正是基于一种责任感,2010年8月,安徽省宿州云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向东成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的一员,被派往贵州省施秉县进行法律援助。

  “珍惜志愿服务的每一天,最大限度地为当地百姓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为当地做一些我所能做的事。”在工作日志中,任向东写下了这样一句话。

  周院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之所以能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引起广大律师的共鸣和热情参与,是因为活动的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鲜明的时代特点。

  “1+1活动能不能取得实效、发挥最大的社会价值,关键在于能否充分发挥志愿者的职能作用。”周院生表示。

  按照计划,今年将招募100名至150名律师志愿者。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律师志愿者人数的增加以及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对志愿活动的选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引导志愿者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当地法律需求实际,深入群众,尽心竭力为困难群众多办案、办好案。“1+1行动是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具体实践,只能越做越好。”周院生说。

  本报北京3月25日讯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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