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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幼女遭继父奸淫7年 母亲不相信认为是玩笑

来源:燕赵都市报
2011年03月28日02:47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3月25日,记者从长安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强奸案日前已由法院审结宣判,长期霸占强奸年幼继女的石家庄男子刘忘(化名)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母亲再婚10岁幼女遭继父强暴

  办案机关查明,有前科并服过刑的石家庄男子刘忘在2002年春天与妻子结婚,妻子是再婚,还带着一个9岁的小女儿。为了贴补家用,妻子常年做小生意,很少呆在家里。

  趁妻子不在家,禽兽不如的刘忘盯上了年幼的继女。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当时已39岁的刘忘就开始对小女孩儿频繁进行猥亵,并告诉年幼无知的孩子,是因为喜欢她、对她好才会这样做。2003年,刘忘第一次强暴了不到10岁的继女。事后,等到母亲回家,疼痛难忍的小姑娘告诉母亲不舒服,母亲竟然以为孩子是发炎了,涂了点痱子粉,并没有重视。

  可怜小姑娘被继父霸占长达7年

  之后,隔上个三五天,刘忘就会强迫这个可怜的小姑娘与其发生性行为,遭到拒绝他非打即骂,甚至吓唬小姑娘,不听话就杀了她们母女俩。

  直到2010年夏天的一个晚上,趁妻子还没有回家,刘忘再次强迫小姑娘与其发生性行为,小姑娘报案。

  多次告诉母亲母亲认为是玩笑话

  报案的过程对小姑娘来说是极其痛苦的回忆。小姑娘讲,多年来她多次告诉妈妈,妈妈总以为她小,以为她说的是玩笑话,没有相信她。

  继父还经常对她们母女打骂,尤其是在她不同意继父的要求时,继父骂人打砸东西就是家常便饭。小姑娘觉得妈妈再婚不容易,也不愿意妈妈遭受继父虐待,就只好忍让。继父甚至不允许她交男性朋友、接男生电话,连走亲戚都不允许。

  案发后,刘忘的妻子回忆孩子小时候曾经两次跑到做生意的地方找她,说父亲对她怎么样怎么样,可随后刘忘就赶来,说他和孩子闹了点别扭,没事。于是,她就相信了丈夫,现在后悔当初不该不信任女儿。

  提醒家长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这样的案子能让人内心纠结很久。”办案检察官石彦介绍,虽然每天的工作都是面对恶性的刑事案件,但面对这样的案件谁都会痛心。

  石彦介绍,近年来幼女受侵害的案件常见于报端、网络。这类奸幼案件给很多家长提了个醒,对孩子尤其是女孩儿进行自身安全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家长要告诉孩子身体的哪个部位是自己的隐私,告知孩子身体权利是不可侵犯的。在国外,很多家长都懂得在孩子幼年时,拿一个玩具娃娃做演示,告诉孩子们,哪个部位是除了妈妈别人不能碰的地方。还有就是无论工作多忙,要注意与孩子沟通,平日里充分信任、尊重孩子,这样孩子才愿意把自己遇到的事情告诉父母,与父母分享。

  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忘趁受害人年幼无知,长期与之发生性行为,给受害人身心造成严重创伤,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多次、长期奸淫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应从重处罚。遂依法判决刘忘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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