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获国务院批准通过,首批储备确定为500万吨。
所谓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是指国家委托煤企业、电企业等在煤炭重要集散地、关键运输枢纽等地储备煤炭,用于应对煤炭供应中断和严重不足等紧急状况,增强在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状态下的煤炭供应保障能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根据方案,神华等10家大型煤炭、电力企业和秦皇岛港、黄骅港、舟山港、广州港、武汉港、芜湖港、徐州港、珠海港等8个港口企业,成为国家第一批应急煤炭储备点。中国煤炭运销协会负责人表示,我国总体的应急煤炭储备未来会达到2000多万吨。据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