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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员怀孕四个月“被停职” 公司称其“旷工”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3月29日01:45
  孕妇称遭歧视,用人单位回应“是她旷工”

  新快报讯 记者 宋凯欣 实习生 李广 报道 家住岑村的欧女士在一家名为“康福来”的公司做促销员,今年2月份,怀有4个月身孕的她在超市上班时与同行发生冲突。欧女士称,事后超市对其进行威胁,以致她无法上班,至今一直赋闲在家。不过“康福来”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冲突发生后,公司曾为欧女士调换过工作地点,但她却以离家太远为由拒绝。

  去年8月,欧女士和“康福来”公司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随后被安排在“好当家”超市做促销员。欧女士称,今年2月份,她在工作中和同行发生冲突。事发后,超市负责人给她发信息,“他们说如果我回去上班要罚200元,且让我半年卖不出一分钱。”欧女士将情况反映给公司,申请调换工作地点,但主管以继续上班会影响胎儿婉拒。欧女士表示,自己当时才怀孕4个多月,“这不是歧视吗?我完全可以继续上班。”

  “负责人说即使我生孩子也没产假,生孩子期间绝对没有底薪。”欧女士认为,“公司应该照顾孕妇,为我安排一个离家近的工作地点,而且在产假期间,他们还应该给我1200元底薪。”

  昨日,“康福来”公司的江经理表示,公司曾给欧女士联系另外一家商场上班,但欧女士以离家太远为由推辞了,“现在她肚子太大,工作安排更加困难,大多超市不愿意接收,万一出事谁负责?”江经理说。

  该公司另一位负责人表示,欧女士曾给公司造成损失,现在已旷工近1个月,“按公司规定,理应该以自动离职处理,但考虑到她是孕妇,具体处理办法还需要商议。”
(责任编辑:U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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