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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嗨租车又租车又租人 涉嫌违规经营(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3月29日08:06
“代驾租车”和“自驾租车”只有一字之差,本质却大不相同。记者 邝阳升摄(图片来源:时代周报)

  中广网北京3月29日消息(记者何京玉 唐明)据经济之声报道,租车公司又租车又租人,一嗨租车是否涉嫌违规经营,最近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质疑。有出租汽车业内人士也对一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行为十分不满,认为将破坏出租汽车行业市场规则。律师指出,一嗨公司在不公平竞争的情况下,一旦出现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一嗨公司是一家经上海市工商局批准从事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以往企业汽车租赁都是单纯的租车服务。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一嗨租车打着业务创新的旗号开始在租车的同时提供代驾,也就是在租车的同时提供司机的服务。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租车加代驾,其实和一般出租汽车公司提供的服务没什么两样。

  北京、上海、杭州等各大城市对汽车租赁行业的业务范畴做了明确规定,即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以提供驾驶服务等方式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但是记者在3.15期间却发现一嗨汽车租赁公司从事的正是这种变相的出租车业务。

  有出租汽车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出租车每个月要交3000到5000不等的费用,而且出租车驾驶员有驾照的同时,还需要考取客运营运资格证,而一嗨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变相越界经营出租车业务,而且因为他们没有接受主要主管部门的监管,是以很低的成本和出租汽车企业不正当竞争。

  针对一嗨公司代驾租车涉嫌越界经营的问题,记者直接联系了一嗨公司市场总监张琤,他告诉记者,目前针对个人客户的代驾租车已经停止,而针对企业的代驾租车还在进行。他说,一嗨没有雇佣这些司机,这些司机是通过第三方公司提供的劳务输出。

  张琤:这个牵扯到什么,它一没有合同,因为他是网上预订的嘛,第二他是有司机,我们都是外包给天下无忧,还有上海一家劳务公司,这样他没有办法签两份合同,在法律上有风险。其实还会有两份合同,就是企业会和司机签一个长期的合同,因为企业要比个人要小心,比媒体更担心要出事。

  但是对于张琤的辩解,有消费者投诉说,其实对个人消费者的代驾服务私下里还在进行。而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则直言不讳,这种第三方的劳务派遣实际上是个复杂的三角关系,对消费者相当不利。

  邱宝昌:因为这个劳务派遣是和他服务的公司有关系,真正的服务员和派遣公司是劳动关系,所以这里就复杂了,既然一嗨公司讲了,他们和这些司机没有劳动关系,是由第三方派来的,那么第三方和这些司机就有劳动关系,他派过来从事这种劳务、服务,原则上这里面,工资由第三方支付,那么一嗨公司和那个公司又有合同关系。

  邱宝昌认为,在这样的复杂关系中,一旦第三方派遣的司机,驾驶着客户从一嗨那里租来的汽车出现了事故,就会陷入很大的法律麻烦之中,所以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因为是网上订车,就要注意保护证据,一旦出现问题,厘清责任。

  邱宝昌:说不清道不明,我认为要有个合同关系会好一些,网络租车的话,签网络合同要有备案哪,拷屏哪,可以从网络留有记录,一旦出现问题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证据。

  虽然一嗨给自己辩解说,司机是第三方公司派来的,但是邱宝昌从法律角度指出,一嗨公司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出现问题,消费者还要找一嗨,而不是司机或第三方公司。

  邱宝昌:租车你就给我派来一个人过来,严格意义上说,我不知道你一嗨公司,派的这个司机跟你是劳务关系,对消费者来说,你公司要承担责任。因为我分不清,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记者注意到,一嗨公司曾表示,连人带车租赁并不违法,因为在上海市工商局给它出具的营业执照中包括一项“机动车驾驶服务”。一嗨自认为自己是合法的,但律师和业内人士都认为,营业执照中提到的机动车驾驶服务仅仅是指机动车的酒后代驾服务,一嗨巧妙地偷换了概念。

  记者昨天联系了发证机关上海市工商局,想求证一嗨的业务范围究竟该如何界定,连人带车租赁是否合法,但上海市工商局的态度并不明朗。

  工商局:因为我们一般是不接受采访,但是我们也考虑你们是广播媒体。广播媒体需要声音,今明两天,给你回应吧。

  租车公司又租车又租人是否合法,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是否使正规出租车行业处于不公平的劣势位置。经济之声今天全天关注。

  作者:何京玉 唐明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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