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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泄愤拿走雇主首饰 看到雇主谅解书当庭痛哭

来源:现代金报
2011年03月30日00:36

  昨天,张某生平第一次站上被告席。盗窃案被告,这样的身份,显然让这个生性老实的四川妇人不知所措。就在她做好最坏后果的准备时,一封来自受害人的“谅解书”,更是让她茫然。

  □通讯员 郭文婷 祝刚 记者 贾磊

  保姆为泄愤,拿走首饰

  42岁的张某是四川人,2010年春节过后,跟着丈夫来到宁波。起先打些零工,后来,在中介介绍下,她来到王女士家里做起了保姆。

  尽管轻松很多,但张某对于生活依然不甚满意。“合同里只写着带孩子,现在还要做家务,钱也不见得多。”

  长期积累的矛盾,终于在1月14日那天爆发。

  当天张某下楼买药,把一周岁的宝宝单独放在家里,王女士回来后勃然大怒,“我要辞退你!”激烈的语气里,全是对张某的指责。

  “我认为这是为了省一笔红包钱,因为我听别人说,快过年时,主人家总会给一笔红包。”张某越想越钻牛角尖,干脆打开王女士的首饰盒,拿了一把金银首饰后,愤然离开。  

  民警上门,她不知错在哪

  很快,当民警走进张某家门时,她依然没能意识到自己犯了罪。那些从主人家“拿来”的金银珠宝,潜意识里,早就被她当成了自己的应得之物。

  经过计算,这数件首饰价值4万余元。尽管张某当场就交还给民警,但依然属于情节比较恶劣的盗窃案。

  “我冤枉啊。”听闻自己犯了盗窃罪,要坐牢,张某傻了眼,不停的念叨着自己的难处:老家里还有两个上学的儿女,年迈多病的母亲。

  昨天,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本案情十分简单的盗窃案,却因为一封谅解书,再次起了波澜。  

  峰回路转,雇主决定不追究

  谅解书来自被害人王女士一家。

  张某从2010年7月在我家当保姆,在我家做事带小孩都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专心细致的。我一家人的印象都很深刻,特别是我的小孩对她印象最好,虽然这次她顺便带走我的东西,我认为她是一时糊涂,但是现在事情发生了,我们一家人也原谅了她的一时糊涂,所以申请公安机关不追究她的任何责任,请给予放行,特此谅解。

  张某显然没有想到,原来的主人家会写这样的一份谅解书。听到里面的内容后,张某愣了一下,哭了起来。

  因为种种原因,江北法院并未当庭宣判,但张某心底对于生活的希望,却被点燃起来。

  本案关键词 理解和信任

  记者了解到,江北法院近年来每年都会接到保姆盗窃财物的案件。法官分析认为,这些矛盾大多因为保姆和雇主之间缺乏理解和信任导致。在此,法官呼吁,多给予保姆一些理解,才能让保姆和雇主之间形成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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