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原新疆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副厅级)兼巴楚县县委书记刘喀生及其妻邱小梅受贿案(本版2月28日曾以《巴楚县原县委书记夫妻双双出庭受审》为题进行报道)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喀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邱小梅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8月至2010年春节前后,刘喀生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收受5人共108.5万元的事实属实。被告人刘喀生及其妻邱小梅受贿,在案发之后赃款全部被退回。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