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沈阳日报

清明祭祀禁放烟花爆竹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4月01日02:32
  本报讯(记者高志广)3月31日,记者在沈阳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公安、林业部门发出《关于清明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4月1日至4月10日清明期间,祭祀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

  其中规定,全市殡仪馆及公益性骨灰堂院内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市经营性公墓(墓园)、公益性公墓院内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林区内严禁野外用火。大型公祭场所、人群聚集和车辆存放较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违反通告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治安管理的,依法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高志广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