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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至6月30日湖南湘江长沙段禁渔三个月

来源:红网
2011年04月01日11:40

  本报讯(记者 邱钊 实习生 李霞)昨日,记者从市畜牧兽医水产局获悉,今日起至6月30日,湘江长沙段、浏阳河段、捞刀河段实施春季禁渔,水域内禁止所有捕捞。如果发现有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市民可以拨打0731-88667058、82273400举报。

  昨日,市渔政部门在湘江长沙段流域对渔民进行宣传教育。渔民老陈告诉记者,在禁渔的三个月内,他将上岸做点小本生意。

  市渔政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禁渔期内,要做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河鱼”。水域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所有捕捞、动用浮水工具垂钓作业。捕捞人工繁殖生产用种鱼及科研需要用鱼必须经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对于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作业行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没收渔获物、渔具、违法所得和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水域为湘江长沙段(昭山至铁角嘴)、浏阳河段(东屯渡大桥至湘江河口)、捞刀河段(廖家渡桥至湘江河口段)。

  (稿源:长沙晚报)

(责任编辑: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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