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炭行业“转型成本”提升、需求不会削减的情况下,煤价仍将保持高位运行,煤电双方矛盾可能趋于激化。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吕晓宇
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获悉,山西境内10家火电企业在给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的报告中称,10家电厂2008年~2010年累计亏损97亿多元,现金流严重短缺,其中有的已资不抵债,“经营形势深化恶化,已经难以为继”,电厂要求协会上报国家有关部委。
截至2010年底,山西省发电装机达4400多万千瓦,火电装机占97%,2010年全省发电量约2060亿千瓦时,其中外送685亿千瓦时。而去年山西煤炭产量创历史新高,达到7.4亿多吨。在“产煤输电”大省山西,这样的“联名上书”每年都会上演。
与此同时,本刊记者了解到,未来几年内我国煤炭行业将大幅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在需求不会衰减的状况下,成本传导等各方因素将推动煤价保持高位运行,“煤电矛盾”将会加剧。受访的电力行业人士认为,国家应加快和推动电价机制为核心的电力体制的改革。还有专家建议,可先行试点,将解决煤电矛盾的措施与煤炭资源税同时推出,开展“价格捆绑”式改革,在确保煤炭市场化改革顺利推进的同时,破解煤电矛盾。
“高安全成本”时代到来
目前,煤矿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重要领域,是一些煤炭大省的“头等大事”。有专家向《瞭望》新闻周刊表示,随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入,各级政府和企业必将面临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和问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成本是必然选择。在未来的两三年内,我国将大幅增加煤矿安全生产的投入。
一是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成为刚性指标。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安监总局与国家煤监局于2010年8月确定了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时间表。
其中,2010年底前,所有煤矿完成矿井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1年底,所有煤矿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在今春全国两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称,“煤矿应急避难所再难也要建”。
“六大系统”中,在我国矿井首次大规模建设的“紧急避险系统”可能是煤矿最大的一项投入。以山西潞安集团常村煤矿为例,这是全国首家安装紧急避险系统的矿井。常村矿年产煤炭约五六百万吨,每班井下作业人员约600多人。目前,常村矿安装了8个井下可移动式救生舱和一座永久避难硐室,连同“五大系统”投入已达1.3亿元,其中紧急避险系统投入约7000多万元。如果紧急避险系统覆盖井下数百名矿工,常村煤矿将总共建立7个避难硐室和62个可移动救生舱。
山西省一位煤炭行业专家估算,一个年核定产能90万吨的矿井仅紧急避险系统至少需投入2000多万元。目前山西省有1053个矿井,3年内仅紧急避险系统投入至少需要210亿~250亿元。3年内全国所有煤矿建设紧急避险系统将是一笔巨大的安全投入。
二是提高矿井管理级别。今年初,赵铁锤说,今年我国将出台新规定,取消低瓦斯矿井等级,所有煤矿分为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三大类,所有矿井一律按瓦斯矿井管理。2011年,我国将加快瓦斯灾害防治等关键技术、重大装备的研发,推广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进所有煤矿建设瓦斯防治工作体系。这个规定出台后,各地煤矿矿井必须在瓦斯监测监控、抽采利用加大投入。
三是继山西进行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后,一些产煤大省陆续开展了这项工作。在整合过程中,整合主体对整合矿井将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新设备投入。
高煤价将传导全国
受访专家认为,安全投入大幅增加,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同时,也会推高吨煤开采成本。从需求来看,除东部地区对煤炭等能源原材料保持一定需求外,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预期”对煤、电等能源以及原材料将保持旺盛需求。
总体看各地“十二五”规划,不少地区调低了GDP增速,但不少中西部省份将维持高速增长,一些地区提出“GDP翻番”的目标,其拉动GDP翻番的主要方式还要靠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不少地区规划“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较“十一五”翻番。同时,许多省份都在积极寻求与中央企业的合作,以期大额投资项目落户本地。山东、河北、云南、广西、山西等地区都在近期已经或正在与上百家中央企业进行项目建设洽谈。
以固定资产投资拉动GDP增长,要在“十二五”末见效,各地必须在“十二五”前三年进行集中、高强度投入。固定资产投资加速将直接带动能源、原材料需求。业内人士估计,处于上游的煤炭需求不会削减。煤炭主产地资源税改革推进也有可能体现在煤价的上涨上。一旦煤价传导条件具备,极有可能传导至全国。
山西煤炭生产及外运保障,在全国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虽然内蒙古煤炭产量已超过山西位居第一,但煤炭外运瓶颈制约明显,短期内无法解决。而山西作为传统的全国煤炭生产和供应中心,外运设施成熟,在全国煤炭版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客观上具备成本向全国传导的条件。同时,随着煤炭生产集中度提高,大型煤炭企业价格“话语权”增强,可以通过控制产量释放的节奏调节市场供应,使价格维持在一个相对高位的水平。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中,有经济专家认为,在过去全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几十年里,能源资源产区付出了惨痛的生态和安全代价,“随着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战略的实施,以及社会矛盾缓和、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的迫切需求,资源型地区必然要支付包括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施生态恢复、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在内的‘转型成本’。”
在其看来,“发展成本”由资源产区单一支付的模式,必将由全社会支付的模式所代替,“资源开采利用成本的加大,并通过价格向下游行业传导是必然趋势。”
煤电矛盾多年交织
“火电企业存在的问题,根本上说是市场煤计划电的矛盾,是电价改革滞后带来的矛盾。”山西电力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李建伟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解决火电企业的困难最根本的办法,是加快和推动电价机制为核心的电力体制的改革,“建议‘十二五’国家要积极推动电价的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使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李建伟分析认为,形成山西电力行业巨额亏损局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条:一是上网电价太低,山西电价平均比全国平均上网电价低0.1元左右;二是煤价涨幅过快,山西省电力行业对部分主力电厂抽样调查发现,2006年全省火电企业的到厂标煤单价为298元/吨,到2010年时上涨到700多元;三是煤质大幅度下滑;四是煤炭运销加价的收取;五是空冷机组发电成本高于非空冷机组。
山西的火电企业由于受上网电价严重偏低,燃料成本持续上涨的影响,从2006年起大多数企业就连年亏损,经营状况日益困难。进入2010年以来由于煤炭价格涨幅太快,山西火电企业的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仅省调的2800万装机中火力发电企业亏损总额就达50.5亿元(省调装机占全省装机的68.6%)。与此同时,企业边际利润接近零,资产负债率畸高,部分电厂负债率高达100%,甚至更高。大多数企业资金链面临断裂风险,部分发电企业仅靠集团公司拨付流动资金维持,经营状况举步维艰。
据了解,煤电矛盾是多年交织的问题。相对于其他省份来说,山西的煤电矛盾更为尖锐和典型。当厂网分离时,山西电厂的上网电价以山西电厂能够享受“坑口煤价”而定,上网电价在全国范围内最低。然而,当电厂与煤矿的经营属性发生了变化,双方各代表了央企和地方企业利益,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尖锐。
对此,李建伟建议:其一,鉴于山西上网电价严重偏低的情况,对火电企业严重亏损的山西等省份局部启动煤电联动机制。对省内不同区域的电厂上网电价应根据不同的煤炭成本有所差别;其二,取消煤炭运销公司的收费项目,减轻发电企业不合理的经济负担;其三,一些煤炭运销商为了谋取暴利对煤炭掺假。为了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府必须对煤炭掺假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其四,目前我国对火力发电企业实行的是成本定价原则,空冷发电机组的发电成本大大高于非空冷机组的发电成本,上网电价不体现显然是不合理的,应该对空冷机组适度提高上网电价。
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山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复明表示,在山西,解决煤电矛盾的措施可以与煤炭资源税同时推出,开展“价格捆绑”式的改革,“煤、电双方既是利益矛盾冲突方、也是利益共同方。火电企业的主要成本是煤炭,如果煤炭价格上涨过快,电厂会引发大面积亏损;如果电厂因煤炭价格上涨而经营困难,反而会减少煤炭用量,对煤炭企业本身并没有利。”
他建议,这项改革可在山西进行试点,煤、电双方在成本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捆绑式”联动,共同应对市场的波动。具体来讲,可根据全行业的成本水平,参考国际定价,制定一个低于或略低于成本价的基价。而浮动价则由下游产品的价格和盈利水平决定,利益共享,反推上游产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