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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黑老大被引渡回国 国际刑警发通缉令(图)

来源:重庆日报
2011年04月02日07:45
4月1日,“亮点”案首要犯罪嫌疑人王婉宁被押解回渝。通讯员 江勇 摄
4月1日,“亮点”案首要犯罪嫌疑人王婉宁被押解回渝。通讯员 江勇 摄

  本报讯 (记者 文峰)昨日,备受关注的“亮点”茶楼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案、组织强迫卖淫案首要犯罪嫌疑人王婉宁,被警方引渡回国、押解抵渝。至此,我市历时500天的跨国大追捕行动划上圆满句号。

  2009年6月,我市警方展开声势空前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锁定“亮点”茶楼以王婉宁、王紫绮(二审死刑)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实施拐骗妇女、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行为,实行财物控制、人身控制、精神强制等手段,组织强迫2000多名妇女卖淫。

  在警方的收网行动中,王紫绮、陶铭古、钟光玉等涉案主犯和骨干成员相继落网。但首犯之一的王婉宁闻风而逃,先后躲藏到奥地利、菲律宾等国家。王婉宁出逃后,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多次批示,要求专案组全力以赴,务必将其缉捕归案。

  2009年11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应中国国际刑警国家中心局的请求,向全球发出“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和“司法协助请求书”,全力追捕王婉宁。与此同时,我市警方境外缉捕工作一刻未放松。今年2月28日,通过缜密侦查,警方掌握了王婉宁已逃到菲律宾的重大线索。由公安部刑侦局、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专员、重庆专案组6名民警组成的境外追逃小组,迅即飞赴菲律宾开展追捕工作。

  在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驻菲律宾警务联络官的超常规策动下,菲律宾移民局、菲律宾国际刑警组织工作处和菲律宾司法部门予以大力协助。中菲两国警方仅用8天时间就成功锁定王婉宁藏身地。3月30日凌晨,两国警方联手将躲藏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中国城某快餐店的王婉宁抓获,并快速办完引渡程序,于3月31日引渡回国。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表示,黑恶必除,除恶务尽,2009年以来,重庆警方加强国际警务合作,已有多起成功合作案例。目前,仍有多个追捕小组在境外执行追捕任务。重庆警方有决心、有能力将逃往国外、境外的涉黑犯罪嫌疑人全部缉捕归案。

  “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各国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可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无论哪个成员国接到“红色通缉令”,应立即布置本国警力予以查证。如发现被通缉人员的下落,就迅速组织逮捕行动,将其缉拿归案。

  目前,国际刑警组织共有186个成员国(地区),协助成员国侦查罪犯是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个重要合作领域。这种执法合作通常是以“国际通报”这一渠道进行的。国际通报分为:红色通报、蓝色通报、绿色通报、黄色通报、黑色通报五种类型,它们都以通报的左上角国际刑警徽的颜色而得名。其中,红色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

  “亮点”强迫妇女卖淫

  自1994年以来,王紫绮、王婉宁姊妹俩先后纠集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王廷华等人,逐步形成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王廷华等人为骨干成员,张元平、周德红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渝中区等地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通过组织、强迫妇女卖淫、行贿、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王婉宁、王紫绮及其组织成员利用所开设的多个卖淫场所长期实施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我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团伙涉案人员共75人,目前已抓获72人,共涉及刑事案件63件,扣押冻结涉案资产8296.9万元。去年8月11日,市五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卖淫、组织卖淫、非法拘禁、行贿等罪,判处王紫绮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也是我国首例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

  骨干成员陶铭古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骨干成员钟光玉被判处死缓,龚吕洪、王廷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6名罪犯分别被判处20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20万元不等。去年12月24日,市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警方介绍,王婉宁、王紫绮姐妹两人手段残忍,以威逼利诱、强迫控制管理卖淫妇女。经查,亮点茶楼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强迫300多名受害妇女卖淫。

  王婉宁、王紫绮两人及其组织成员采取欺骗、引诱等手段,从渝中区朝天门、储奇门等地的劳务市场,将务工妇女骗至卖淫场所,采取扣押被害妇女身份证明、败坏被害妇女名声、伤害被害妇女家人、扣留被害妇女卖淫收入、非法拘禁等方式,对被害妇女进行人身、精神、经济控制。

  该团伙对所控制的被害妇女制定极其严格的管理、惩罚规定,禁止被害妇女与家人联系、不准对外透露卖淫场所内的情况,对被害妇女实行统一接送、统一食宿。组织、强迫卖淫活动中,指定专人定期组织对被害妇女进行卖淫技巧培训;定期进行逃避公安机关查禁的“应急训练”,对培训不合格的妇女进行经济处罚和殴打;每天还会下达卖淫任务,甚至在受害妇女“经期”、堕胎后也不例外,否则便被当众毒打后,关进黑屋断食断粮好几天。

  经过这种长期“应急训练”,小姐和管理人员具备一定反侦查技巧,这也是在“8·7”警方大清查当晚,所有“小姐”和管理人员选择集体“沉默”的原因。

  警方透露,这些受害妇女不仅被强迫卖淫,还要受到男性管理员的性侵害,尽管王氏姊妹制定严格纪律,严禁男性管理人员与“小姐”发生性关系,但身兼主管和“打手”双重职责的团伙骨干陶铭古,利用担任茶楼主管的地位和强势地位,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先后强奸多名妇女。

  截至目前,还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找中。

  救命之恩,永世难忘

  在王婉宁、王紫绮特大强迫妇女卖淫团伙案侦办中,我市警方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维护涉案受害妇女合法权益。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多次批示:“不惜一切代价找到受害人,启动妇联维权事宜,切实保障受害妇女合法权益”。目前,全案共寻找、解救了74名受害妇女。

  法院判决,涉案受害妇女、不屈从于犯罪组织淫威而跳楼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的陈秀(化名)、陈红(化名)获赔偿金共计82.3万元。当两人拿到赔偿款时,激动地流下热泪。

  她们将一面锦旗送到市公安局,上面饱含深情地写道:“我无法用言语表达我的感激之情,你们的大爱,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给了我们家人重逢的机会,你们的救命之恩,我们永世难忘!”

(责任编辑: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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