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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管获贴条权引争议 交管部门称其仅是取证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4月02日09:20

  昨日,北河沿大街,帅府园交通队的交通协管员在往一辆车上贴“违法停车记录告知单”。当日,时隔3年后,交通协管员再次拿着“条”走上街头,协助交警管理违法停车。记者 吴江 摄

  “北京交通协管重获"贴条"权”引爆网络 北京交管部门回应网民三大质疑

  新华网北京4月2日专电题(“中国网事”记者卢国强、李志勇)“4月1日起,北京交通协管员可对违法停车"贴条"。”3月30日,在北京市停车专项治理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这条应对非法停车行为的措施瞬间引爆网络。短短两小时内,各大网站的评论就已达数万条,“历史的倒退”“是否违法”等质疑声扑面而来,并引发“顶”“踩”两派间的争论交锋。

  协管员“贴条”到底是否合法?是否会出现网友担心的“为罚款而罚款”现象?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贴条”引爆网络口水战

  3月30日下午,“北京交通协管员恢复对违法停车"贴条"”的新闻一在网上出现,立刻招来一片“板砖”。网民们的质疑普遍集中在交通协管员是否有合法的处罚权、协管员是否会出现“为罚款而罚款”、能否保证执法公平等方面。

  “本来就没地方停车,贴条就有地方停车了?”网民“xs8898so”质疑。网民“劭棠”则直接质疑:“今年北京投入2亿元疏堵,想靠罚款收回投入吗?”网民“在聊的”说:“协管员"贴条"是不是他们的工资考核标准?协管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能保证执法公平吗?”

  在 “板砖横飞”的同时,一些网民有力地“顶”起这项措施。他们认为,目前北京交通状况混乱很大程度上与违法停车有关,由于机动车的乱停乱放,阻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应加大罚款力度,安装摄像头拍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ebb……”说:“赶紧对所有在马路边乱停车的车辆贴条。万一出现火情时连救火车都无法进入现场救火。”网民“茶水”认为,堵车多半就因为非法停放的机动车占用道路。“为省几块钱停车费就乱停在路边!占着自行车道,自行车被逼上机动车道,能不堵车吗!”

  北京交管部门回应网民三大质疑

  不可否认,交通协管员为道路交通管理和弥补交通警力不足作出了很多的贡献,但也出现了“以罚代管”“权钱交易”等乱象。一时间,车主与交通协管员间矛盾尖锐,辱骂、殴打交通协管员的事件时有发生,而交通协管员是否具有执法权,谁来约束交通协管员也引起广泛的争议。

  2008年6月,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交管局取消交通协管员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和照相取证工作。

  历史的重复?北京市重新赋予交通协管员“贴条”的权力,引发网民多重质疑。

  质疑一:协管员的处罚权从何而来?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负责人说,严格来讲,交通协管员承担的是告知和取证的工作。交通协管员发现违法停车行为后,通过照相或摄像记录违法事实,在车辆上粘贴《北京市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同时,协管员还需要填写《北京市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报告单》和图像视频资料一起报告交管部门。

  这位负责人说:“违法行为是否成立要通过交通民警的审核,确实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的,车辆信息将被录入交管部门非现场执法系统,并通过邮寄告知信函等方式告知车主接受处罚。”

  质疑二:是否重现“以罚代管”?

  据北京市交管部门介绍,交通协管员的主要工作是协助交通民警规范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以劝阻违法停车行为为主。针对网民提出“协管员"贴条"是否成为他们的工资考核标准之一”的质疑,北京交管部门表示,“贴条”并不会与交通协管员的工资收入挂钩,“裁定是否违法是由民警完成的,协管员只是进行取证和告知的工作”。交管部门所有的罚款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质疑三:如何保证协管员公正执法?

  有网民说:“很多交通协管员都是农村失地待业青年,他们真的按要求使用这些授权吗?”

  北京交管部门解释,交管部门已对交通协管员进行包括行为规范、工作操守等方面严格的培训和考核,违法行为的最终审核认定是由民警完成。对于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交通协管员,交管部门将严厉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为避免交通协管员与驾驶员发生纠纷,北京交管部门规定,如果协管员在“贴条”过程中车主回来,协管员将不再继续记录,而是劝说车主离开。

  “违法行政”还是大势所趋?

  “中国网事”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是由交警在执行针对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比如在青岛、杭州、株洲等地,路面违法停车是交警处罚,而在昆明,交管部门则推出了“先语音提示再查处”及“首违不罚”的人性化措施。

  北京允许交通协管员“贴条”究竟是不是“违法行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认为,北京市采取的新措施不能简单地误读为“恢复交通协管员"贴条"权”,“交通协管员的定位是协助交管部门执法,本身没有执法主体资格。在北京市的规定中,协管员的作用是协助取证、发出告知文书,真正的处罚实施行为还是要由交管部门作出。同时,取证、告知的环节也是在交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协管员要对交管部门负责,协管员出现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简单地说,执法权和裁决权依然在交通民警手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副教授高万云说,“客观分析北京面临的问题,当机动车保有量和违法行为低的时候,交管部门的执法能力能够保证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现在北京的机动车保有量超过488万辆,违法停车行为普遍存在,完全靠交警执法,在时间、精力方面都有难度。”

  马怀德认为,委托交通协管员进行取证和告知工作,是适合现阶段情况的。“要确保这项措施行之有效,必须要允许社会公众、媒体进行有效的监督。”

  对于协管员“贴条”问题,“mlinching”等网民认为,可赋予城管部门进行交通协理的权力,“毕竟那是属于有执法权的部门,也属于城市管理的内容。这样,交警管理动态交通,城管负责静态环境治理,这总比让一般交通协管员执法好些。”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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