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2日消息(记者费磊)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包括专项检查在内的有力措施,保障电煤供应,稳定电煤价格,并告诫相关企业“要识大体、顾大局”,将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维持2010年的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紧急通知》强调,各产煤省(区)要妥善处理好煤炭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的关系,加大电煤产运需协调力度,不得分割市场、限制煤炭出省。煤炭产运需企业要诚实守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价格和时间进行交易。同时,对涉煤收费进行认真清理,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为进一步强化执法,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对重点省份开展涉煤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煤炭企业违反国家煤价调控政策、擅自提高价格的行为,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以及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作者: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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