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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部署电煤价格检查 告诫企业不得变相涨价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4月03日04:03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昨日,发改委披露消息称,已下发紧急通知,将会同有关部门对2011年重点电煤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严格履行合同和合同兑现率低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发改委要求,相关企业要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严查涨价和变相涨价

  发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各产煤省区加大电煤产运需协调力度,不得分割市场、限制煤炭出省。煤炭产运需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价格和时间进行交易。同时,对涉煤收费进行清理,减轻煤企负担。

  此次检查,将重点查处煤炭企业违反国家煤价调控政策、擅自提高价格的行为,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以及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此外,发改委还将对重点省份开展涉煤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清查部分地区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和基金。

  价差达200元每吨

  发改委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市场煤价呈现趋升态势。据3月30日最新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综合平均价为773元/吨,环比上涨3元/吨。而发改委规定的重点电煤合同价仅为570元每吨,市场煤与合同煤价格两者相差已达每吨200元左右。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中国暂缓内陆核电建设的进程或将刺激市场对火电的需求;此外随着陕西、河南等地煤炭资源整合的深入开展,煤炭市场短期或呈偏紧的供需格局,未来煤价还将继续攀升。

  一位发电集团的高管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变相涨价的情况依然存在,如发货量减少或者煤质下降等。中电联在2月末也披露称,火电企业亏损面已经超过四成,并建议将上网电价上调每度3分钱。

(责任编辑:UN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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