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敏)利比亚动荡给中国企业带来的损失或超出此前预期。商务部2日披露,利比亚两家银行共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提出11笔保函延期要求,总金额4.97亿美元。
“不延期即付款”
商务部披露,利比亚两家银行提出的保函延期要求涉及中土集团、中水电集团、北京建工等7家企业的8个项目,其中进出口银行收到6笔,涉及金额2.25亿美元;中国银行收到4笔,涉及金额2.3亿美元;建设银行收到1笔,涉及金额3185万美元。
利比亚有关银行的延期要求主要针对已到期和即将到期的保函。上述11笔保函到期日多集中在2011年4月、5月、7月和8月,最早的为3月25日。其中,利比亚撒哈拉银行就7笔保函、利比亚共和国银行就1笔保函提出“不延期即付款”的要求,其余3笔仅提出延期要求。
保函是指作为第三方的银行为企业开立的书面信用担保凭证,当申请企业未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时,担保人代为履行赔付或退还资金责任。利比亚相关银行提出保函延期以及不延期即付款要求,意味着国内开具保函的银行或选择付款,或选择继续为中国在利比亚企业承担部分担保义务。
在利投资集中在建筑业
中国在利比亚的投资集中在能源及建筑业。商务部发言人姚坚3月2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中国企业在利比亚承包的大型项目一共50个,涉及合同金额188亿美元。
葛洲坝集团3月29日披露,该公司与利比亚房建与基础设施部的履约保函,金额合约1.05亿人民币,保函有效期至2012年9月15日,现撒哈拉银行要求延期至2012年12月31日。葛洲坝集团认为这一保函仍在有效期内,没有必要延期,目前正在交涉。此前,由于利比亚局势动荡,葛洲坝集团投保的利比亚项目已经获得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1.62亿元的赔付款。
对于利比亚相关银行提出的延期要求,商务部表示,正在并将继续与国资委、银监会和最高人民法院配合,指导有关银行和企业妥善回应利有关银行的上述延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