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北京17名登山者迷失21小时获救 再用直升机搜救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4月06日03:24

  户外事故的屡发

  2010年度中国户外安全事故调研报告(中国紧急救援联盟蓝天救援队发布)显示,户外事故主要集中在夏季,因为夏季户外活动比较频繁,10月份最高有42起,其次是7月份有27起,8月份有23起。冬季主要是经验丰富的户外人士进行活动,虽然有事故发生,但数目不多。

  报告收集了22个省份的户外事故,其中以北京和陕西为事故高发地区。陕西有40起,遇难人数15人,为全国最多;北京有33起,遇难人数为4人(3人溺亡,1人心脏病突发)。

  昨前两日,北京连续出现驴友被困事件。

  “事故一年比一年多。”该调研报告的起草组负责人远山称,在事故原因的统计中,迷路是户外事故的主要原因,占户外事故的51.6%以上,迷路的主因是对户外知识缺乏,自身能力不足,准备不充分。

  追求冒险的乐趣

  “人生来就具有好奇心,追求冒险的乐趣。”驴友阿左表示,随着户外探险活动的普及,越来越多人迹罕至的山峦、峡谷成了驴友们的胜地。因此,消除这些未开发区域的安全隐患,同时又满足驴友的冒险欲望,二者之间的平衡点是对管理部门的巨大挑战。

  绿野资深队员“原上草”表示,近年,驴友数量逐年上升,自身素质良莠不齐,其往往通过网络论坛或者户外运动俱乐部组织探险活动。在这些团体中,负责人或组织者(驴头)的资质认定没有标准,在队员中积累了一定的人气,就算是被认可了。

  “原上草”说,不少民间驴友团体,没有专业的户外运动指导人员和器材,无力提供专业安全保障,“这样的组织出去我们称之为自杀行为。”

  户外管理的脱节

  “原上草”介绍说,目前相关政府部门要求驴友组织在活动前,去相关机构(比如登协)备案,告知自己的动向。

  但在这方面,大伙行动力不高,一是对方的主体不明确,不知道到哪去备案,二是在驴友们的印象中,存在着“即使备案也没什么帮助,最多是留个退路”的认识。

  “从这点来看,可以说官方管理部门与民间团体是有些脱节的。”“原上草”说。

  绿野资深队员“原上草”介绍,例如美国、英国,很多国家的探险活动开展得较早,已经有数十年的历史。在这些国家,探险行为是由相关协会规范的,同时这些协会也承担其所负责区域的救援任务,参与探险活动的人必须持有相应等级的“执照”。

  “中国探险的兴起只有区区十余年,前面的路还很长。”驴友阿左认为,在此情况下,相关部门应加强引导,尽快促成该行业协会的建立。由行业协会对活动的组织者进行资质认定,从源头上把关。

  救援设施的设立

  2009年,北京市政府在郊区部分野山、景区设立太阳能救援灯杆。其作用是通过方位描述,以及GPS功能,为迷路的登山者提供准确“坐标”。此外,这种灯杆还具备覆盖范围1公里的照明功能和手机临时充电功能。

  驴友阿左表示,政府设置警示标志、通信装置,公示危险、劝阻的材料,提供有关地形、天气等信息,对驴友们有着很大的帮助。

  “不过,灯杆立在哪,有些户外爱好者就不愿意去哪。”昨天,一位旅游业内资深人士说出了北京户外救援灯杆存在的尴尬。

  房山区猫耳山,建成7处野外救援灯杆,但部分灯杆已经被人为损坏。“有人把蓄电池偷走,有的太阳能灯板损坏。”该人士说,起初北京全市设立了131处灯杆,但使用多年后,有近一半出现了问题。

  该人士认为,去年3月在密云的山中,就有韩国游客通过救援灯杆引导救援人员,成功获救。现在部分户外爱好者不但不认救生灯杆,还专门去一些没有辅助救生设施的深山探险,这样会给个人带来极大的安全威胁。

  救援技巧的缺失

  “救援技巧非常重要。”绿野救援队队长海猫称,驴友要做好足够的功课,还要掌握基本的抢救知识,如果遇到大出血,即使救援队赶到,也没法挽救性命。比如在山中迷路,应该学会如何保存自己的体力,如果信号不强,如何使用信号报警等。“所以学习技能也是保护自己。”

  对普通人来说,掌握一定的救援技巧也是必要的。海猫说,每个星期,他们都会组织公益培训,走进高校、社区,以此来弥补不足。他们旗下的救援队,都是有经验的驴友组成的。所以他们会经常参加一些电视台和广播组织的节目,来普及救援的技巧。

  壹基金救援联盟联络官老陆介绍,在国外,这样的安全教育从小就有,比如会教孩子一些山体和地貌的知识等,而在国内没有具体和科学的课程。他们近期也准备制定一些实用的课程,开设兴趣班,给小孩子灌输实用的安全教育。

  保险配套的落后

  绿野资深队员“原上草”介绍,在绿野中,购买保险的队员大约只占总人数的十分之一,大部分持不信任或不在意的态度。

  “有次我去湖北爬山,遇到植物过敏的情况,结果保险公司不给报医药费,让大家很心凉。”“原上草”说,通常少数领队会让队员买,有的则不需要。而且金额也都不大,最多20元。“有的活动,保险公司还要先搞清楚危险程度,再决定给不给保。”

  据阳光人寿公司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内相关人身保险包括旅游意外险和旅游救援险两种,前者保障范围主要是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以及急性病保障,后者一般与国际救援组织合作(如国际SOS、安盛等),保障内容重点在于救援服务、就医安排以及善后处理等。

  但这两类险种把攀岩、探险等危险项目均列为需要事先告知的项目,保险公司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承保。零星的人数、包含高风险项目的旅游险投保申请,基本没有通过的可能,除非是经常开展此类活动的旅行社或户外拓展机构。

  相关法规的空白

  昨前两日,为营救19名驴友和39名师生,北京警方共出动警力数百人次及直升机7架次,耗时34小时。

  北京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首要考虑的,是如何保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是救助的成本问题。

  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白小勇律师认为,我国对户外登山运动的管理现在还相对落后,只在各种法律、规章、规定中可见到零散的部分规定。《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登山运动比较有针对性的文件是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内登山管理规定》,其规定登山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得到批准。但是,这仅是对西藏5000米以上山峰和其他省份3500米以上的独立山峰的登山适用。

  户外登山爱好者,在登山遇险后,求助于国家公权力,受助的一方是收益者,依《民法通则》规定,作为登山爱好者应该对作为施救者的国家予以补偿,在最近利比亚的动乱撤侨中,日本对于本国国民是要求先交费的。此举虽然不可取,但是也有些借鉴意义,免费的午餐不可过多,且是有限的。

  律师白小勇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或规章。比如,要求各景点加强管理,多设立警示标志,多劝阻。采取收保证金的方式,让户外运动者交纳一定的费用。采取强制保险,出现意外事件后,由保险部门买单。户外运动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以此达到让运动者事前充分考虑好后果及评估自身能力的目的,做到量力而行。

  本报记者 展明辉 李超 郭超

[上一页] [1] [2] [3]
(责任编辑:UN019)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