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宁夏银川规定公职人员违反交规问责最重可免职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1年04月06日05:38

  本报银川4月5日电 (记者刘峰)从5月1日起,银川市公职人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除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外,应当问责的,要予以问责,严重者可能被停职、免职。

  依据日前通过的《银川市公职人员违反交通法规问责办法》,公职人员有故意遮挡和污损车辆号牌、一年内(一个记分周期)违规记分达到12分等8种违反交规行为之一的,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后,将受到警示谈话、效能告诫、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暂停职务、建议免职等8种方式的问责。问责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据银川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左新军介绍,问责不代替党政纪处分,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

(责任编辑:UN019)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