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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剐蹭双方起争执 法院警车司机被指出手伤人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4月08日01:19
  本报讯(记者李靖)昨天上午9点左右,在丰台区看丹桥下的红绿灯处,一辆等候绿灯的大众轿车遭一辆河北牌照的法院警车剐蹭,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其间,警车司机回到车中关门时,将大众女车主的面颊剐伤。民警介入后,双方达成和解。

  大众车主李女士称,当时她老公开车停在桥下等候绿灯,她则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刚停下不久,一辆车身写有“法院”的警车从左边经过,对方右拐时,将轿车左侧的反光镜剐到,但警车并未停下,而是继续行驶,李女士和老公立即下车追了上去。警车被叫停后,从驾驶室下来一名中年男子,身着浅黄色便衣,对方认为没有剐到轿车,拒绝赔偿或修理轿车。双方随即发生口角。李女士拨打电话报警。

  李女士说,争执一会儿后,警车司机返回车中,欲驾车离去,“不能撞了车不管,拍拍屁股就走了。”她立即上前抓住车门,没想到对方用力推了她一把,随即猛地关上车门,车门角将她的脸颊剐出一条口子,“当时脸上直发热。”事后不久,交警和民警赶到现场。当事双方被带到附近的科技园区派出所。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显示,事故由警车司机负全责。

  昨天上午11点左右,记者在派出所外见到红色的大众轿车,其左侧反光镜留有轻微的剐痕,李女士的左侧脸颊则有一道约2厘米的伤痕。医疗单上显示,脸颊被轻微划伤,属软组织挫伤。

  记者在派出所未见到警车司机。其朋友张先生称,司机接受调查后自行离去。对于司机的身份,他也未予透露。他说,司机并未推搡李女士,其上车也并非要离去,而是上车等候民警。事后,他们已经向李女士一方道歉,并支付了3000元的赔偿费用。下午1点左右,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和解后各自离去。

  作者:李靖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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