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武汉近六千工地夜间施工监管成难题 处罚权相对集中难解执法踢皮球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08日07:46
  新闻追踪

  本报记者胡新桥本报实习生刘志月

  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中南国际城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频遭投诉(详见《法制日报》4月6日、7日报道),投诉者柴女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她并不反对建设,如果这种建设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且是依法办事,忍一忍也就算了;可是,这个房地产项目也太猖狂了点儿吧?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中南国际城夜间施工噪声污染只是武汉市5000余个工地行为的一个缩影。

  推让执法权

  最近有媒体报道称,整个武汉就是一个“大建筑工地”,这个大建筑工地又分为5800多个小工地。

  这些工地分为三类,有包括公路、桥梁、轻轨、地铁、高架路桥等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也有金融中心、商务中心等规划园区的建设,还有像中南国际城这样的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

  近6000个工地同时开工,不仅造成武汉市区的交通堵塞,而且也带来了噪声、粉尘等诸多环境污染,遭到市民反复投诉。

  经调查,记者发现,对于建筑施工夜间噪声污染的执法主体问题,武汉市环保部门与城管部门曾产生分歧。

  2010年年底,武汉市城管局曾向武汉市政府办公厅提出《关于申请调整建筑施工夜间噪声污染执法主体的请示》,认为应当将执法权交回给环保部门。后该请示被转交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处理,该办就此发函给市环保局。

  对此,武汉市环保局回复市政府法制办称,虽然夜间施工的审批权归环保部门,但是只要施工方无法提供环保部门的审批证明,即可认定为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城管部门就可以依法进行处罚,两部门间不存在信息不通的问题;此外,环保部门也没有必要的行政强制权,环保部门的执法手段仍以警告、责令改正、罚款为处理方式,但是城管部门可以采取暂扣工具等强制措施。

  不过,武昌区城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依照《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以下简称137号令),他们一次最高只能罚3000元,而环保部门依据他们相关法律最高可以处罚到3万元。这一说法得到了武汉市环保局有关人士的证实。

  武汉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叶志卫告诉记者,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这个事情“说不清楚,也不好说”,并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并劝记者不要采访为好。

  处罚须严厉

  记者在武汉市城管局网站上查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行法律依据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城市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规。

  武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朱本礼告诉记者,目前,建筑企业要夜间施工必须经过环保部门批准才行,不过,这部分的执法现在归城管部门。“城管一次只能罚3000元,企业巴不得用几万块钱买半个月的工期呢!”他说。

  朱本礼说,他在一些场合告诉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审批一定要慎重,不是企业来报批就给批。

  朱本礼认为,要想最终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找城管部门,只有城管加大处罚监督力度,才能根本解决这一难题。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137号政府令还未进行修订,他们最后就给市政府办公厅出具意见,请求其协调两家的工作。这位工作人员还透露,目前武汉市正在酝酿修订137号令。

  本报武汉4月7日电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