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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捞钱”书记“渐进式”腐败轨迹(图)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4月09日05:18
王先民在看守所内

  核心提示

  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6日因涉嫌受贿1000余万元,并对其300多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等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先民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疯狂敛财逾千万元,其“捞钱有道”令人震惊。同时,其“渐进式”的腐败特征发人深省。

  疯狂“捞钱”:

  书记在任4年日均受贿过万元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发现,2004年至2010年3月,被告人王先民在担任甘肃省陇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和陇南市宕昌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建筑工程承包商在承包工程中提供方便,先后收受陇南华业建筑公司第十分公司经理等14位工程承包商人民币1108.7万元;收受陇南金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某四川绵阳房产一套、四川成都房产两套,总计人民币258.1166万元;利用职权和职务产生的便利条件,在招商引资、矿业管理、市政建设等工作中,收受宕昌鑫达出租车公司经理牛某等人人民币103万元;利用职权及职务便利,在人事调整调动、春节及本人生病住院期间,先后收受县直部门及乡镇干部所送人民币及购物卡总计人民币86万元。共计1556.8166万元。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王先民涉案资产超过千万元,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其任宕昌县委书记期间。自2006年11月24日被任命为宕昌县委书记至2010年上半年案发,王先民在1212天内共敛财1000余万余元,平均每天受贿在万元左右,可谓日进斗金。

  “渐进式”腐败:

  受贿从40万元“涨”到近500万元

  王先民案主审法官、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二庭庭长王明莲告诉记者,王先民在任宕昌县县委书记近4年时间里,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

  “王先民的堕落很像"温水煮青蛙"的原理。人和事物的变化都是从小到大,由少到多,由量变到质变逐渐形成的。一点点小错误的积累终究会酿成大错、覆水难收。”王明莲说,“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对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对领导干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腐败警示:

  领导干部要守住拒贿的基本底线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先民的受贿财物包括现金、房屋、金条、玉器、提货卡、购物卡、银行卡、烟酒、服装等。其中,以房屋、现金、银行卡为主。仅在工程建设领域,王先民就先后收受贿赂19人48次,总金额超过1300万元。

  在不断收受贿赂之后,“王书记”在爱钱的轨道上已难以自拔。也正是在拜金主义和侥幸心理的影响下,王先民的政绩观发生了扭曲,最终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同时也让自己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新华社专电)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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