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韩萍 记者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院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司法公正,近日,该院制定出台了《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办法规定,全州两级法院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采取逐案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定期抽查等形式,对本院审(执)结的一审、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案件、再审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减刑假释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等进行严格质量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于下季度前10日内书面报中院案件质量办公室。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根据得分分4档,同时,根据案件质量评查当中发现差错的性质、责任人的过错程度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差错分为一般和重大两种情形,案件评查机构视不同程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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