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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导游佣金分配表遭曝光 导游最高抽成达50%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1年04月10日02:26
  据新华社电 4月7日,一张盖有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公章的导游《佣金分配表》在网络上被曝光,引导游客购物导游最高抽成可达50%。短短一天之内,就有几百家网站和论坛进行转载。长久以来为人所诟病的旅游业“潜规则”再次引发网民关注。

  许多网民纷纷谴责导游为图暴利变身“导购”的不良行为,他们质疑:在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法规条例对旅游市场进行规范的背景下,导游诱导游客购物提取巨额佣金的“潜规则”为何难以断根?如何还游客一个规范、“清明”的旅游环境?

  该《佣金分配表》的曝光者声称,他是3月30日在杭州清河坊捡到这叠资料的,除了《佣金分配表》,还有一张《杭州2日游+宋城导游计划单》。记者在被曝光的表格上看到,几个旅游购物点商品的导游佣金提成都被明码标价:蚕丝被,佣金200元/床;上海刀具、貔貅、羊毛衫,佣金30%;茶叶,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50%……

  《佣金分配表》上还写明导游提成按照4:4:2的比例分给购物地陪、司机、全陪。据了解,除了司机,旅行团一般由两个导游服务。地陪是当地接团导游,负责领路、讲解、订餐、订房等,全陪就是跟着外地客人乘飞机或大巴等远途而来的全程陪同导游。此外还用加黑斜体字写道:“亲爱的陪同:带团辛苦,请务必遵守佣金分配政策,如果违反政策,按300%的比率处罚,多次出现开除处理。请慎重为之。谢谢!”

  【旅游公司】

  的确反映了旅游业乱象

  记者就此来到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进行核实。该公司副总经理王莉说:“新世界国旅在企业管理、导游管理方面非常规范,不存在这样的分配表。目前公司负责人也没有看到《佣金分配表》原件。因此我们初步判断这张表格不是从我们这里流传出去的。”

  王莉同时也承认,《佣金分配表》的确反映了旅游业长久以来的乱象和痼疾。目前,浙江省旅游局、杭州市旅委等主管部门高度关注此事件,并开始着手调查。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导游抽取佣金早已是业内不成文的规定,几乎所有旅行社或多或少都存在这样的情况。除了导游以外,旅行社也会分到营业额的10%作为提成,在年终统一结算。他举例说,以杭州—乌镇—上海两日游为例,旅游购物的“规定动作”少不了杭州的丝绸和乌镇的菊花茶。“如果一件丝绸套装的价格是600元,成本是100元。按照规定,旅行社可以从中抽取10%,即60元。剩下的440元盈利由商家和导游平分。”

  在杭州经营旅行社十多年的徐先生告诉记者,国内一般中小型旅行社的导游带廉价团,没有薪水和补贴,收入全靠佣金,还得自己缴纳五险一金。更有甚者,旅行社会在导游带团前向导游收取“人头费”,以此规避风险,反而让导游“自负盈亏”。

  【网民说法】

  《分配表》扯下“皇帝的新装”

  《佣金分配表》的曝光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网民们纷纷表示,虽然早就知道旅游业存在旅行社和导游抽取购物佣金的现象,但不知道抽成的比例这么高,行业的水这么深!搜狐网民“snakevil”发帖说:“旅游市场的"潜规则"已经差不多成了"显规则",甚至一些游客也对不合理的种种现象习以为常。这张导游《佣金分配表》就像是那个孩子,扯下了"皇帝的新装",强烈呼吁大家都来关注。”

  据悉,国家已经出台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零负团费”。2010年5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的新《旅行社条例》规定,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这些条例虽然起到了一些作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断绝佣金现象。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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