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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停车收费计时单位为一刻钟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10日11:11
  北京市从4月1日起调整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7时至21时)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按三类地区划分,一类地区小型车占道停车场首小时内收费2.5元/15分钟、首小时后3.75元/15分钟,路外露天停车场2元/15分钟,非露天停车场(公建配建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1.5元/15分钟。二类地区小型车占道停车场首小时内收费1.5元/15分钟、首小时后2.25元/15分钟,路外露天停车场和非露天停车场均为1.25元/15分钟。

  北京市发改委提示,收费高低分区域,离市中心越近收费越贵;计时单位从原来的30分钟一个计时单位改为15分钟一个计时,非调整范围收费不变。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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