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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翠屏区重拳惩治骗低保:5年内取消资格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4月11日10:26
  中新网宜宾4月11日电 (徐伟) 对骗吃低保者不能取消了事!4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政府获悉:《翠屏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并明确规定:对申请家庭不按规定提供诚信申报或申报不真实的,以及提供其他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已经认定的,取消其低收入家庭资格,5年内不得再提出申请;对拒绝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的申请家庭,一律不予认定,且1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翠屏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低保认定工作,对骗保和弄虚作假者将起到很好的警戒作用,有利于对低保申请直至认定发放低保金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弥补以往重排查轻警告的缺陷。

  该《办法》适用于翠屏区城市居民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或者其他社会救助时的收入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个人申报及一年一审的属地化动态管理原则。由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通过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形成《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意见书》,民政部门按户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档案,并将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变动情况,及时在档案中予以记载。《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意见书》有效期限为一年,即认定年的12月31日自动失效,期满前需重新申报认定。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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