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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青岛中心支行八措施规范空头支票行政处罚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4月11日15:13
  人民网济南4月11日电 近日,人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为降低空头支票签发率,提高空头支票罚款收缴率,提升企业诚实守信观念,保护票据当事人合法权益,采取八项措施,进一步规范空头支票行政处罚业务。

  一是建立空头支票行政处罚业务联系人制度。要求各商业银行指定专人负责空头支票行政处罚业务,建立"联系人"制度。该制度明确联系人职责,即及时报送领取有关资料、做好宣传工作、解决疑难问题,完成交办事项。

  二是改进系统程序,完善系统信息。针对空头支票行政处罚业务中的新政策、新情况,修改完善青岛市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系统各项功能。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调整"出票人同一出票日"罚款的计算方法,增加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减免程序及屡次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信息导入征信系统等功能,同时着力完善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系统中的各项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规范《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理由书》使用,做好相关数据比对工作。进一步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按规定规范使用《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理由书》,确保退票信息的准确无误。同时加大力度,通过同城票据交换系统与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和查询,摸清空头支票基本情况,坚决查处并纠正商业银行不报、漏报或迟报出票人违规签发空头支票等行为。

  四是改变资料报送方式,提高处理效率。改变空头支票报告书等资料报送方式,上报资料统一通过票据交换传递至人行会计财务处,领取资料由各行联系人负责,并建立登记制度,确保资料传递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五是完善处罚措施,加大处罚力度。该行根据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违规行为采取建立"签发空头支票关注企业名单"制度、将违规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停止出票人签发支票业务、停止出票人全部支付结算业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进一步细化实施各项处罚措施条件,根据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次数及罚款缴纳情况采取不同处罚措施,业务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六是加强对商业银行业务监管,建立季度通报制度。为提高商业银行对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业务监管力度,该行对不报、漏报或迟报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信息、《空头支票报告书》录入信息有误及分支机构信息变化未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等各种情况按季进行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对商业银行年度综合考评。

  七是积极催缴出票人尚未缴纳罚款。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签发空头支票专项整治措施,督促违规企业及时缴纳罚款。对于未缴纳罚款的企业由人行列出名单通报各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协助催缴。多次催缴仍然拒绝缴纳罚款的企业,该行将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八是加大力度开展支票授信业务。通过平面媒体、广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票据知识和支票授信业务,使企业清楚了解签发空头支票的危害及后果,相关失信成本及法律责任,提高企业规范使用支票的意识,积极申请开办支票授信业务。目前浦发银行即墨支行已与企业签订开办支票授信业务,成为青岛市首家开办此业务的银行。(刘伟厚)

  作者:刘伟厚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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