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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灭门案当事人李磊岳父母请求分割财产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4月12日01:57
  “大兴李磊灭门案”追踪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大兴李磊灭门案,再次引发了新的司法纠纷李磊的岳父母将李磊的奶奶和姥姥告上法庭,要求对被害女儿王美玲和两个外孙名下的遗产进行析产。昨天,原告律师冷光强向大兴法院递交了这份起诉书,并请求法院调查李磊的家庭财产情况。目前,法院已收下起诉材料。

  2009年11月23日晚10点多至次日凌晨,在大兴区黄村镇的清澄名苑内,大兴男子李磊持刀将父母、妹妹、妻子王美玲和两个儿子杀死。去年10月15日,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磊死刑立即执行,并附带赔偿三方受害人345万余元。其中,赔偿奶奶56.6万余元,赔偿姥姥54.1万余元,赔偿奶奶、姥姥因其妹妹李灿死亡造成的损失53.5万余元,赔偿岳父母因其妻子王美玲和两个儿子死亡造成的损失169.1万余元。

  市一中院一审宣判后,李磊认为自己名下的财产“不够赔”,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今年3月3日,市高院宣布维持原判。

  李磊岳父母的律师冷光强表示,虽然李磊灭门案的刑事和民事部分均已终审判决,判决已经生效,但民事赔偿部分一直没有执行。他们目前得到的消息是,此案的执行要待高院核准李磊的死刑判决之后才能启动。

  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这些赔偿,李磊表示愿意赔偿,但他始终未留下遗嘱或财产明细,也没有交代其名下财产的具体情况。

  据冷光强介绍,目前能确定的财产,就是案发现场的一套房产和一辆车。其中,房产登记在李磊的父母名下,车辆登记在王美玲名下。作为亲属同时也是受害人的李磊家属,至今仍不清楚李磊其他财产的具体情况。目前,王美玲的父母获得的消息是,李磊家拆迁之后购买了6套左右的房屋,除案发现场的房产外,其他都是期房,位置都在大兴区。

  冷光强称,他曾以王美玲父母代理律师的身份到开发商处查询,开发商承认确实存在这6套房产,但具体在谁的名下,门牌号是多少,开发商称需法院来调取,方可提供。

  冷光强说,他们此次起诉的目的,是希望借助析产继承诉讼查清李磊的财产情况。起诉之前,他已和李磊的奶奶、姥姥方面沟通过情况,但他们都不愿意起诉,因而王美玲的父母才提起了诉讼。

  昨天,李磊的律师潘志东则表示,虽然尚不知道王美玲父母起诉一事,但是他认为“这很正常,也可以理解”。他也希望法院弄清李磊的财产,并依法分割。据潘志东律师介绍,他目前可以确定的是,李磊名下有三处位于大兴的房产,“之前是期房,现在已经是现房了”。据他估计,这三套房产总共有200多平米,价值300多万。

  作者:孙思娅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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