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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灭门案被告李磊称“赔偿过高” 考虑上诉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0月22日02:12
  “李磊灭门案”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媛)昨日,大兴灭门案被告人李磊的律师透露,李磊对死刑判决无异议,但认为345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赔偿数额过高、考虑上诉。

  去年11月23日晚,李磊在大兴清澄名苑小区家中,持刀将妻子、妹妹、父母及两个儿子杀害。今年10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李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李磊祖母、外祖母及岳父母各项民事赔偿总计345万余元。

  昨日,李磊的辩护律师潘志东透露,前日,他在看守所会见了李磊。

  潘志东称,会见约一小时,李磊除叮嘱潘志东送些御寒的衣物外,主要就判决结果交换了意见,李磊对刑事部分被判死刑并无异议,但认为赔偿345万余元的金额过高,自己无能力赔偿,因此想提出上诉。

  潘志东认为,一审判决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的标准都是在法定范围内,上诉也未见得能改变结果,但李磊仍觉得数额过高,赔偿数额接受不了。由于李磊对刑事部分不持异议,民事赔偿、财产分割不影响死刑的执行,所以李磊不是想借上诉拖延时间。但鉴于上诉是李磊的法定权利,潘志东将尊重李磊的最终决定,考虑在法律规定的宣判15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李磊外祖母的律师王海洋称,李磊案一审宣判后,都在等待该案的最终结果,但未就析产细节进行沟通。如果李磊无力支付赔偿,民事索赔各方将按比例分割李磊可被执行的财产。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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