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河南项城:民办学校补助法符合规定提高补助标准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4月12日17:06

  人民网北京4月12日电 (记者徐焱 申亚欣)人民网“人民热线”4月8日发表《网友曝河南项城截留千万义务教育补助 政府回应:纯属瞎传》文章,引起网友特别关注。4月11日,河南省项城市政府委派市教育局长和财政局一位副局长专程到人民网就“网友曝河南项城截留千万义务教育补助”一事沟通情况。

  项城现行民办学校“两免一补”符合规定

  项城市教育局长李树松对人民网记者表示,项城市现行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补助办法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

  李树松介绍说,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有两个方面的说法,一个是对于公办学校来说,称之为生均公用补助,对于民办学校是指免除其杂费,是有区别的,而且开始实施的时间也不一样。公办学校的“两免一补”包括生均公用经费是从2005年开始的。针对民办学生,项城市是根据豫政办(2007)92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参照公办学校标准和做法,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落实了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政策。2009年春季,又根据豫政[2008]48号文件规定和周口市“两免一补”办公室的通知,依据豫发改收费[2004]1591号文件规定,项城市按照农村“一费制”中的杂费标准对农村民办学校学生进行了补助,具体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期45元,初中生每年每期60元。同时依据豫发改收费[2006]1710号文件规定,按照城市“一费制”中的杂费标准(即小学每生每期100元,初中每生每期125元)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进行了补助。

  李树松表示,曝光稿中提出的“小学每学期200元,初中生每学期补助300元”标准,是政府下拨给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目前没有任何政策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同等享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生均公用经费”与去年拨付给民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的免学杂费经费,不是一个概念,二者没有可比性。“是有些民办学校的校长和家长不了解政策。”

  李树松还表示,项城并没有“人为地区分”公办和民办学校。《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92号)明确:“两免一补”政策的资助对象是“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学杂费问题“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今年学杂费补助尚未拨付事出有因 政府已决定提高标准

  李树松表示,在项城发的补助(两免一补经费)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享受“两免一补”免学杂费补助标准是从2009年开始执行的。该市的34所民办学校在2009年和2010年均收到了补助,财政部门都留有支出凭证。按照规定,这些补助款应该是要直接发放到每个学生手里,李树松称他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一例没有收到补助款的投诉。

  曝光稿反映了2011年新学期补助尚未按期发放,李树松坦诚这是事实,是因为很多民办学校和家长反映补助经费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低,项城市政府这段时间一直在研究提高补助标准一事,新的标准马上就会对外公布,补助也将会按照新标准最快时间拨发。

  作者:徐焱申亚欣

(责任编辑:UN008)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