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访谈)为了过亿留守妇女儿童的幸福生活--专访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
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 (记者 李菲)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导致众多妇女儿童留守农村,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特殊群体。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4700万留守妇女,5800万留守儿童,合计已超过1亿人口。
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为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人民团体,如何进一步配合党和政府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怎样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妇联组织的作用,让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尤其是处于困境中的留守妇女儿童得到更多的关爱和帮助?针对这些问题,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
新形势下,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问:近年来,全国妇联在维护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目前,这一特殊群体在生存发展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答:全国妇联一直高度关注农村出现的这一特殊群体,注重加强对他们生存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诉求。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实施妇女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等实事项目,帮助农村妇女特别是农村留守妇女发展生产、改善生活。通过建立乡村妇女维权服务站点,建设村“妇女之家”,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等措施,维护留守妇女权益。全国妇联还牵头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推出了“共享蓝天·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各地妇联组织坚持立足基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活动,对于帮扶留守妇女儿童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对妇联开展农村妇女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如,对留守妇女而言,她们独自承担着生产劳动、操持家务、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重负,而且农忙时缺帮手,日常精神压力很大,文化生活比较匮乏,有的甚至人身财产安全都缺乏保障。对留守儿童来讲,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大部分儿童实际上由祖辈负责监护,使他们普遍面临着亲情的缺失和安全上的隐患,对他们的学习教育、心理人格、社会行为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一些侵害留守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妇女儿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这些问题既是农村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需要高度关注和切实解决的民生问题。
从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做起,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提供有效帮助和服务
问:近日在全国妇联组织中开展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全国妇联开展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从留守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立足于留守妇女合法权益希望维护、生产农忙期待帮助、子女教育期盼指导、精神心理渴求抚慰、人身安全需要保护等迫切需求,以维护留守妇女权益、促进留守妇女发展、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着力点,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村“妇女之家”为依托,从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做起,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真心实意地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服务。
一是了解实情、把握需求,增强开展关爱行动的针对性。开展关爱行动的前提首先是摸清底数。各级妇联组织要发动村妇代会对本村留守妇女儿童尤其是贫困留守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逐户进行全面排查。在此基础上,明确当地开展关爱行动的重点和对象,为扎实做好关爱帮扶工作提供依据,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二是组织起来、互帮互助,努力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风尚。通过村妇代会的倡导,以就近就便、自愿互助为原则,探索建立农村妇女互助小组,帮助留守妇女儿童和家庭之间建立紧密型的互助机制,努力做到生产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扶持、情感上相互依靠、安全上相互关照,使邻里互助在农村蔚然成风。
三是示范带动、结对帮扶,充分发挥妇女骨干的作用。村妇代会主任、妇女小组长和妇女代表是农村妇女中的骨干。要发挥她们生活在农村群众之中、最了解留守妇女儿童需求的天然优势,动员这些骨干主动与留守妇女儿童和家庭结成帮扶对子,经常到留守妇女儿童家中走访、探望,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一对一、手牵手地开展帮扶活动。
四是志愿服务、奉献爱心,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行动。各级妇联组织要把热心公益事业、乐于服务他人的巾帼志愿者组织发动起来,对生活贫困和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留守妇女儿童和家庭进行定点、重点帮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五是建好用好“妇女之家”,拓展实施关爱行动的载体和平台。农村基层妇联组织要发挥“妇女之家”在服务留守妇女儿童和家庭方面的阵地作用。一方面,要通过“妇女之家”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的教育引导,面向留守妇女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传授妇幼保健常识,交流家庭教育心得,帮助留守妇女提高身心素质,增强致富本领;另一方面,要利用“妇女之家”深化对留守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对留守妇女儿童开展安全防范教育,进行心理情绪疏导,调适婚姻家庭关系,切实加强对他们的人文关怀,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留守妇女儿童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同时,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实施关爱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和救治救助,农村妇女农业技术培训,妇女儿童公益慈善项目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真正使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为基层妇联开展关爱行动提供必要资源、创造有利条件
问:基层妇联组织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中发挥什么作用?
答: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大量的工作要靠基层妇联组织,特别是农村妇代会来开展,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把工作资源向基层倾斜、工作力量向基层集中,积极为农村基层妇联组织,尤其是村妇代会开展关爱行动创造条件,紧紧依靠农村妇联基层组织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要大力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开展关爱行动的成功经验;三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为乡村妇联开展关爱行动提供必要的资源、创造有利的条件,使基层妇联组织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留守妇女儿童。
作者:李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