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实习生 段明明 通讯员 汪次安 报道 倍受关注的韶关原政协委员郭某被杀案,主犯苏军日前被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8月,罪犯莫燕华(已判刑)去到韶关市某休闲中心找工作,凑巧遇到来此的韶关市政协委员、某药业公司总经理郭某(殁年54岁),两人相识后并于当晚在某酒店发生了性关系。事毕,郭某即给莫燕华发了2000元的“工资”。此后,莫燕华每个礼拜一至两次接待郭某。起先,郭某每次给她一两千元的“工资”,后来降至两三百,这引起莫的不满,她便萌发敲诈郭某一两百万元后离开韶关的歹念。
2008年7月上旬的一天,莫燕华与哥哥莫燕军(已判刑)和朋友苏军预谋绑架勒索郭某。同月29日16时许,莫燕华等去到韶关市武江区某宾馆,用假身份证开了房间后邀约郭某,而苏、莫两人则分别携带弹簧刀藏于房中衣柜。郭某来到莫燕华约定的房间后,苏、莫突然从衣柜中冲出,各持一把弹簧刀架在郭某脖子上。反抗中,郭某将莫燕军手中的刀打落在地,莫燕军遂从苏军手中拿过弹簧刀,刺向郭某胸部,其后苏军又连捅郭某数刀,致郭某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