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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问旁听群众药家鑫该不该判死刑 遭律师怒批

来源:重庆晚报
2011年04月15日04:22

  500份调查问卷,多少人说要杀,多少人希望刀下留人?法官会否按调查问卷的结果来量刑?西安市中级法院就药家鑫一案,向旁听群众发放调查问卷一事备受争议。法律界人士认为,现行刑事法律对于定罪量刑的规定中,没有可以参考“民意”来定罪的规定。

  法官表示将参考问卷结果

  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因担心被受害者记住车牌号,竟持刀连刺受害者8刀,致使本来只被撞成轻伤的受害者死亡。这一事件被国内媒体广泛报道。

  而在西安中院开庭审理药家鑫一案时,现场500名旁听人员,每人都收到一份《旁听人员旁听案件反馈意见表》,问卷上除了庭审的合议庭成员名单,还有两个问题: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您对旁听案件庭审情况的具体做法和建议?

  据该院一名法官介绍,向旁听公民征求量刑意见,该院以前就这样做过,只不过这次是该院发放调查问卷数量最多的一次。鉴于药家鑫案影响重大,受到舆论积极关注,西安中院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听取不同意见,可以使合议庭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参考调查问卷结果,确保最终的判决更加公平公正。

  受害者代理人坚决反对

  然而,法院向旁听人员发放调查问卷,征求量刑意见的事,受害者家属事先并不知晓。在通过媒体报道知道此事后,受害者代理人张显向西安中院提出,坚决反对在此案中“问卷调查作为量刑参考”。

  张显表示,有500人参加旁听,但其中400人都是大学生这一特定的群体,而受害者是农民,农民群体参加旁听的人很少,村民和受害人亲属才区区的25人。此外,在400名大学生中,参与问卷调查的有药家鑫所在西安音乐学院的学生,该校学生的人数比其他学校的学生还多,这难道不会使调查结果严重偏护故意杀人犯药家鑫吗?

  “其实有很多村民要来旁听,但法院对村民参加旁听的人数做了严格的规定,却对学生群体给予如此多的旁听名额,这种做法严重缺乏公平性。”

  张显认为,民意调查必须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而且还需要对参加人员有必要的法律程序,人员组成上也要有合理的结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等社会各界所占的人员比例),“而法院对此案的做法是十分草率和不负责任的。”

  参考“民意”没有法律依据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赵三平律师说,在现行刑事法律对于定罪量刑的规定中,没有可以参考“民意”来定罪的条款。西安中院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赵三平律师认为,西安中院的做法显然是荒谬的,发放调查问卷没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措施以保证参加调查的人员没有倾向性,并且把量刑这样的专业问题也作为主要调查问题,让那些音乐学院及其他专业的年轻学生对“量刑”这样严肃的、专业的问题提出可以影响判决的意见,太荒诞了。这是一种渎职行为,最起码很不严肃,亵渎法律。

  一路看天:故意杀人,死刑,两千多年了都是这样,为什么这次非要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大学生就是免死牌吗?

  吴公正:从法院开庭给在场人员发调查问卷时起,该法官就已经存在轻视法律的情形,若再轻判,此法官,那就是渎职与滥权,当追责!

  专业高级伴读书童: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这样做就是违背法制原则。法律的执行不应该由未经法律明确许可的人员来影响。

  法院回应:

  按上级要求遵章行事

  “向旁听者征求量刑意见,是按照陕西省高院的要求做的。我们从2008年就开始执行征询意见的政策了。”昨日,西安中院向媒体作出回应。

  西安中院工作人员介绍,“药家鑫案‘征询意见’,法庭只是遵章行事。而且陕西全省法院近年来一直在做。”该人士还表示,向旁听者征询的意见会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的若干规定》进行处理。

  据了解,陕西省法院“庭审征询旁听群众意见”曾在2010年被评为“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据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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