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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集中邀请特约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8月31日17:37
  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 题:去除司法神秘 促进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集中邀请特约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

  记者杨维汉、徐然

  很多人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是个肃穆又有些神秘的地方。然而,近年来人民法院正逐渐以开放的态度对待社会各界的监督,让人们走进法院,更多地了解法院。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开展邀请特约监督员旁听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庭审活动,共有52名特约监督员分别参加了6次案件旁听。

  据了解,今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聘请第一届特约监督员60名,他们中既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又有基层群众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8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15位特约监督员参加了旁听。特约监督员、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常委、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高菲说:“现场旁听案件审理,可以使我们用直观方式参与到案件审理当中,全面了解每一个案件的从头到尾的审理过程。因为审理过程是否符合程序,审理案件的法官是否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我们都可以清楚看到。”

  高菲说,通过旁听案件,我们对最高人民法院是否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就会做出一个判断。监督员来自不同领域,有法律专业人士也有非法律专业人士,但是通过旁听,大家了解了最高人民法院是怎样工作的,对于司法公正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和了解。

  “特约监督员制度能够在众多社会人士的监督下使司法审判更加公平、公正、公开,而且这种监督不仅是对案件的监督,也是对法官的监督,这有利于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全国政协委员李扬表示,自己作为监督员就增加了一份责任。自己平时还要加强在法律方面的学习,同时也要抽出时间对案子进行了解和调查。这样才能做一名称职的监督员。 在监督员旁听的6起案件中,有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也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等不同类型的案件。特约监督员、中央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胡树祥说:“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特别监督员制度是一种积极开放的态度。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应该是最后的终审,这不仅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对其他类似案件的审理也都有一个示范作用。在重要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社会各界参与,特别是通过特约监督员的参与,不光对案件本身的解决有重大意义,还对全社会有着示范和引导作用,意义很重大。”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紧紧扣住工作实践,数次邀请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广泛参与。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收到5名特约监督员来信5件。其中一名特约监督员提出的关于对制定《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的监督意见,已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与特约监督员进行了当面沟通。还有4名特约监督员提出的对有关案件的监督意见,也已分别转由相关审判部门研究处理。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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