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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回应鹅城式收费 处理责任人居民可缓缴费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1年04月15日10:33

  3月25日,本报就“石家庄市一小区水费强制预交到5年以后引发居民不满”刊发评论《“鹅城式收费”缺的是服务精神》。文章见报后,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孙瑞彬当即批示,要求“查不清责任不放过、责任人得不到追究不放过、所有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市长艾文礼批示,要举一反三,抓好全市旧小区的管理。

  3月28日,石家庄市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进石家庄市阀门一厂开展工作,制订宿舍区水表出户、管网改造实施方案,决定由阀门一厂出资40万元,对两栋单元宿舍进行水表出户改造,对宿舍区供水管路进行维护更新。

  就欠缴水费问题,在企业主动负担1/3的基础上,供水集团给予适当缓缴政策,需居民承担部分由企业重新制定缴费方案,召开住户座谈会,协商一致后收缴。

  同时,阀门一厂明确了水费收缴不与医药费挂钩,并安排给职工报销医药费2.4万元。领导小组还督促该厂尽快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对宿舍区推行标准化物业管理。

  为了突出此次事件的警示教育意义,石家庄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厅逐一约谈了市房管局、水务局、国资委、桥西区政府和阀门一厂的负责同志,就宗旨观念、服务意识、工作方法、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问题与相关部门一起进行了深刻剖析。

  对于此次事件的责任单位,石家庄市国资委做出决定:给予对此事负有重要责任的石家庄市阀门一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志坚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副总经理马金山和物业公司经理吕玉珍的现有职务。纪委书记田秉华和工会主席刘悦两人作出深刻检查。

  在此基础上,石家庄市举一反三,对全市老旧小区开展了物业问题隐患大排查行动。经过排查相关部门发现,老旧小区沿袭原产权单位旧的物业管理模式,在全市仍占有一定比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缺失,给居民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石家庄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将排查出的问题分类登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其中包括出台旧住宅小区推行物业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辖区政府负责两年内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等。

  对排查出的问题,也将分解到辖区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限期解决,对解决难度较大的实行区领导分包责任制,对涉及的市直部门由辖区政府提交市行政效能中心督导解决。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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