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房屋建筑要有“健康档案”(组图)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17日00:00

  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或者受托管理人应当对房屋建筑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危及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问题时,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自行管理的单位和受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档案。

  

  区分所有权的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属于房屋建筑的共有部分,进行装饰装修活动需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须经全体所有权人共同决定后,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装饰装修企业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禁止下列行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超过设计使用荷载使用房屋建筑;损坏或者擅自拆改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防雷装置、电梯等设施设备;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根据鉴定报告的处理建议使用或者停止使用房屋建筑。使用人搬出的危险房屋为其唯一居住用房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申请临时安置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应当核实房屋建筑的相关情况,对以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不得办理相关证照。

  图/陈海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