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王晶晶)“同名、同身份证号,惟一不同的是,另一个‘我’在新疆大学读书。”上周,家住呼图壁县的湖南某高校大四学生陈远(化名)说,4月13日,她接到学校的通知,说她的学籍已经在新疆大学被注册,学校无法为她办理毕业证。
四处打听后,陈远意识到自己很可能成了又一个“罗彩霞”。陈远参加过两次高考,2006年第一次高考时,她曾收到过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因为对专业不感兴趣,她没去报到。经过一年复读,2007年她考上了现在这所高校。但她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每个身份证号码对应的学籍是惟一的,如果不注销假陈远的学籍,我将无法毕业。”
4月14日,陈远将自己的遭遇发表在亚心网上,记者通过她留下的电话,与陈远取得了联系。
即将毕业
发现学籍被冒名
“我太悲剧了,毕不了业了,我的学籍居然不属于我。”这是陈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第一句话。目前,陈远正在浙江实习,“我特别喜欢现在学的设计专业。今年年初,我辗转联系到跟专业有关的这家单位,每周上6天班,特别累,但我觉得满足,希望等拿到毕业证后能留下来。”她说。
学校告诉她学籍出问题后,陈远一下就懵了。打了一圈电话问到底咋办时,没有人能告诉她。“如果毕业前我不能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我大学四年白读了不说,好不容易找到的实习单位也泡汤了。一想到这些,我整夜睡不着觉,我觉得很委屈,却不知道去哪儿诉说。”陈远说。
冷静下来后,陈远开始回忆当年的情况。2006年8月,她收到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我对那个专业不感兴趣,所以决定复读。我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电话打给校方,询问如果不去上学是否可以,对方说可以,但必须把录取通知书寄还给学校,我照做了。”陈远说。
“实际上,当年就有人用我的名字上了新疆大学。”陈远说。她第一次参加高考时,班上有位男生小唐(化名)也考上跟她同样的学校和专业,当年两人还在电话里谈论过专业问题。发现学籍出问题后,陈远立刻联系到这位同学,“他说当时班里的确有一个跟我同名的女孩,但大二时那个女生就转到了法学院。因为接触时间短,他没有女孩的联系方式。”陈远说。
得知女儿的学籍被人占用后,陈远的父母心急如焚。“她用了我女儿的名字上大学,如果她把户口也迁走了,我女儿可咋办?”陈远的父亲说,他来到当地派出所查询,“得知女儿的户口目前迁到了湖南的学校,身份证也没有被别人补办过,我这才放心。”陈父亲说。
为了帮女儿找回学籍,陈远的父亲来到呼图壁县教育局、招生办,“我们县上的人说,他们也查不出这个冒用学籍的人,让我到自治区教育厅去找。他们都说要找到冒名的人,把事情查清楚后,女儿的学籍才能找回来。可我一个打工的,上哪儿能找到这个人呢?”陈父在电话里一个劲地叹气。
上周四,陈远联系到新疆大学学籍科,“接电话的老师留下了我的联系方式,说学校会调查,有结果后会联系我。”陈远说。
所有能想到的办法都试过了,都找不到冒名人。陈远将QQ的个性签名改成:居然潜逃了,大家帮我一起找她吧!然后,她在亚心网上发帖讲述自己的遭遇。
新大“陈远”
“显得有些神秘”
上周五,记者联系到陈远所在的湖南某高校学籍科,学籍科老师称,他们在陈远入学登记学籍时并未发现问题。“当时,全国对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管理和现在不同,对学籍的管理没有那么严格,到2007年以后才逐步规范。”老师说,最近,在为毕业班学生办理毕业证时,发现陈远的学籍已经被登记注册,查询后得知在新疆大学有一名同名的学生注册了学籍,然后就将此事告知陈远。“我们这边已经从陈远的班主任处核实过,基本能确定,我们这边的学生并没有问题。”。
4月18日,记者联系到小唐,他已于去年毕业。“陈远跟我说这事后,我觉得我们班上的这个陈远的确有问题。”他说,新生报到时,并没有见到“陈远”。在大一第一学期上了一半后,“陈远”才来报到,“更奇怪的是,大二上学期,她就转到了法学院,我都在一个校区,转专业后我们还见过面。她说转专业后降了一级,也就是说,她今年应该还在新疆大学法学院读大四”。
在新疆大学南校区,记者找到了“陈远”的宿舍,并见到了“陈远”的舍友。“陈远”已经将东西全部搬走,她的床位上摆着舍友的物品。
“陈远是新疆乌鲁木齐市的,所以很少住宿舍,她所有的东西都从宿舍搬走了,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3月底考试时。”“陈远”的舍友说。由于上学期少修一门课,开学后,学生们进行了补修,“在考场上,我最后一次见到陈远。”舍友说。
据舍友介绍,“陈远”爱跟新疆乌鲁木齐市的同学玩,很少和住校的同学来往,“显得有些神秘”。“大二时,学校对宿舍管理很严,她只在那段时间住过校,平时很少回宿舍。”
一名女生说,陈远性格不错,家庭条件较好。“现在我们都在找工作、准备毕业论文,联系特别少,所以连她的手机号码都没有”。
随后,记者联系到“陈远”的班主任老师。“我并没有收到有关陈远学籍被取消的消息,她应该还在写论文,因为她是大四毕业生。我也试图联系她,但她留给学校的家庭联系方式也找不到她”。
远在湖南的陈远上网查询后发现,跟她有相同遭遇的人还不少,但最终追究冒名者责任的并不多。“我希望新疆大学能尽快归还我的学籍,另外,我会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找到冒用我学籍的人。”她说。
新疆大学
“陈远事件”非个例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新生入校时,学校要核对录取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学年月,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责任。
教育部《关于核实普通高等学校重名重身份证号在校生学籍的通知》规定,要对考生的录取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和考生本人逐一进行核对。
对此,新疆大学一位老师告诉记者,陈远的事情并非个例,“最近学校查出了一批这样的学生,正在逐一调查,并报校委会审查。待情况清楚后,会给这些被冒用的学生及家长一个说法。届时,我们会在网上注销冒用学生的学籍,被冒用的学生就可以正常办理毕业证了。”该老师说。
曾经参加过招生工作的一位老师告诉记者,假冒者之所以能到学校报到,并如愿以偿地上大学,问题很多是出在相关高校人员身上。“高校录取通知书是惟一的上大学的凭证,没这份通知书,学校是不能招收学生的。”该工作人员说,假学生之所以能入学,一种可能是学校在审查电子信息和档案时有疏忽,另一种可能是有“内应”,不然假学生也不可能顺利进入学校。
专家解读
审查不严致冒名
新疆邦本律师事务所律师栗丰说,本案和此前曾轰动全国的“罗彩霞事件”如出一辙,都是有人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从民事法律维权角度讲,冒名顶替者主要侵犯了受害人的姓名权,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将其直接诉至法院。”
此外,在整个事件中,如果有人曾伪造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那么该行为就已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如果有公安机关或教育部门人员参与,也应当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栗丰指出,和“罗彩霞案”一样,正由于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弊端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此类案件的受害者大多只能以侵犯姓名权起诉,要求侵权人赔偿民事损失,但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却无法律依据,这也是“罗彩霞事件”频发的一个原因。“另一方面,高校在新生报到过程中的审查不严等问题,也人为地促成和导致冒名顶替者蒙混过关”。
新闻背景
教育部通知严查冒名顶替上大学
违者将不予录取
2010年6月,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流程、严格管理,加大考生报考、加分、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力度。要求各省级招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审查有关考生报考信息及申请加分资格,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录取时不予投档。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招办和高校要进一步规范、细化考生信息审核、公示及复查工作流程和办法,明确资格公示的地点、内容、起始时间、时长和举报受理途径,并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重点做好基层公示,提高审查工作的实效。
教育部尤其强调,各高校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对新生报到所须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不迁户口的考生应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等材料,须与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传送的电子档案和寄送的录取考生名册、纸质档案进行仔细核对,对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在取消其入学资格的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惩处幕后指使者或非法中介机构。
通知同时指出,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避开省级招办、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自行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严禁高校超出省级招办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范围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高校通过虚假宣传、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等方式吸引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军事院校以各种名义招收所谓“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高校将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和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须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