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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天上人间”涉黑案开审牵出保护伞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20日08:19
  庭审目击

  时间:2011年4月19日

  地点: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目击者:本报记者阮占江本报通讯员刘卫华汤研科肖文淑

  尹健,1969年出生,23岁时开始混迹“江湖”,人称“东北佬”,小弟们称其“东哥”。

  在湖南省衡阳市,“东北佬”尹健和他经营的“天上人间”娱乐城几乎是家喻户晓。

  也正因为此,“天上人间”娱乐城涉黑案今天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吸引了近百名群众参与旁听。

  34人涉嫌15项罪名

  庭审中,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尹健等34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组织卖淫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行贿罪等15项罪名,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尹健于2002年参股衡阳市天上人间饮食娱乐有限公司。2004年5月,尹健开始独自经营该公司,并于同年10月重新装修后开业,将天上人间公司变成以从事容留吸毒、组织卖淫、聚众赌博为主的场所。之后,被告人孔鹏、李继明等先后加入该组织,在天上人间公司任职从事管理工作,为该组织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各司其职”。

  为了壮大自己的势力,该组织不断网罗被告人田维维、王振宇等社会闲散人员,为其看场护院。2005年年底,在衡阳市“黑道”上赫赫有名的被告人刘飞带领“小弟”投靠尹健。自此,以尹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检察官称,该组织成员众多,组织结构严密,内部分工明确,以天上人间公司为依托和载体,大肆从事容留吸毒、组织卖淫、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2100余万元财产,共实施组织犯罪15起,造成重伤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一人的严重后果,另实施其他犯罪,并致伤十余人。

  “保护伞”通风报信

  记者了解到,“天上人间”在衡阳素有“嗨场”、“毒城”之称。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毒涉黄问题,衡阳市公安局早在2009年5月就开始部署查处工作。通过前期工作,初步查清了“天上人间”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收集了相关证据。

  但是,为逃避查处,尹健等人在城区数个主要路口、进城口和公安局大门口安排人守候,监视公安机关动向,导致公安机关3次查处行动被迫取消。侦查期间,尹健等人不仅在公安局大门附近设置暗哨监视,甚至一度派人跟踪衡阳市公安局局长徐发科。

  据办案检察官透露,2005年5月29日晚,衡阳市某局职工在“天上人间”包厢因过度吸食毒品当场死亡,尹健赔偿了3万元封口费。为让自己的“生意”受到保护,尹健把时任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副局长的陈小平和禁毒大队大队长贺航国作为重要公关对象。得知陈小平、贺航国也喜欢泡吧,尹健便利用两人来“天上人间”玩的机会,为他们免费提供包厢,其中陈小平40多次,贺航国10多次。此外,逢年过节,尹健都会奉上红包。就这样,陈小平和贺航国成了尹健的保护伞,为其通风报信。

  对此,检察机关认为,为了达到逃避打击的目的,以被告人尹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国家工作人员陈小平等人的包庇,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并造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大。

  由于案件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重大,预计开庭审理时间将长达6天之久。

  本报衡阳4月19日电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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