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储皖中本报实习生施怀基
“如果能换回王所长,我愿意用我的命去换。”这是《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茨院乡茨院村村民杨远树时听到的第一句话。
杨远树曾因贩毒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来经过减刑,最后假释回家,共在监狱里呆了13年。杨远树口中的“王所长”,是刚刚因积劳成疾倒在工作岗位上的鲁甸县公安局茨院派出所所长王崇龙。
3月4日,王崇龙由于积劳成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经全力抢救无效,于3月11日以身殉职,年仅41岁。在送别遗体那一天,有5000多名各族群众自发在纸板、白纸、布标上写着“茨院乡的好所长我们永远怀念你”、“崇龙同志安息吧”、“崇龙叔叔一路走好”等字样,来为这位普通的民警送行。
像绝大多数基层民警一样,杨远树十多年的警察生涯,没有破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没有与犯罪分子生死搏斗的传奇故事,没有卧底犯罪集团斗智斗勇的惊险。但是,一旦他真的永远离开,乡亲们却像失去了最亲爱的亲人一样悲痛!就像乡亲们所说:“王所长一直在我们的身边,为我们做好事,这样的派出所所长,我们当他是自家人!”
4月11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了王崇龙工作和生活过的茨院乡,向尚未从悲痛中走出来的乡亲们了解了他的点滴故事。
1971年2月6日,王崇龙出生在昭通市昭阳区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两岁多时母亲逝世。特殊的经历,让他从小就梦想要通过学习改变自己。
1994年,王崇龙高中毕业,被鲁甸县公安局招聘为驾驶员。在当时,对于这个农村出来的娃儿,这已经是个很好的工作了。然而,王崇龙并不满足,他以人民警察的标准,不断学习,不断锻炼,在开好车的同时,通过考试成为了正式民警。王崇龙先后调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文屏派出所、巡特警大队工作,2005年成为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2007年任茨院派出所所长。
茨院乡辖区面积120多平方公里,不到3万的人口中,有8000多人是回族,还有其他少数民族,是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乡镇。养牛是这里农民的主要经济支柱,平时用于耕田,需要用钱时还可以卖了。>>下转第二版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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