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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纠纷爆发 李彦宏和韩寒的战争

来源:《环球人物》杂志
2011年04月22日11:44

  互联网让版权进入两难境地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 刘雅婷

  百度虽然就侵权问题发表了致歉声明,并删除了文库中大量文档,但这场纠纷远未平息。怎样才能合理解决此次纠纷?传统出版业和互联网的版权矛盾如何化解?就此,本刊记者专访了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张平教授。

  环球人物杂志:作为知识产权专家,您如何看待此次百度和作家之间的版权纠纷?

  张平:这一事件暴露的不是一个企业的问题,而是整个互联网产业面临的共同问题——数字版权的授权。

  互联网的特点就是交互、自由、共享,所以互联网发展所带来的商业模式也更趋向于一种分享的状态,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开发出了共享平台。这种共享从早期的音乐共享、视频共享,再到后来的文档共享,比如维基百科、百度百科、百度文库都属于文档共享。这种共享平台方便了用户,但同时也造成了更多的违规、违法、侵权行为的发生,这是互联网产业无法绕开的,互联网让版权进入两难境地。

  环球人物杂志:百度决定清除文库中非授权作品、上线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您如何看待百度这一紧急补救措施?

  张平:目前法律只是给了互联网服务商一个通知删除的义务,就是你通知我网站内容侵权,我删除,就可以免责。但法律并没有要求网站对内容进行主动审查,所以企业主动审查也会存在风险。

  百度清除文库中非授权作品,就是主动审查。这涉及一个问题:互联网企业监管用户发布的言论和文档,到什么程度才是合法的?百度把它认为侵权的文档删除了,相当于承担了一个执法者的责任,这样做合不合适?如果百度把一些不侵权的文档误删了,它就侵犯了用户上传的权利,也要承担责任。

  环球人物杂志:百度总裁李彦宏曾表示,如果百度文库管不好就关闭,您认为这是好办法吗?

  张平:我认为这种做法不可取。如果不能控制就关闭,就是否定这种分享模式。没有分享模式,是否还有其他模式可以替代?如果没有,分享模式在中国可能就不存在了,以后我们就没有了共享的平台,大家都得去收费的网站。而收费网站大多是封闭的,需要注册成为会员并付费才能看到。这和信息社会的分享精神是相悖的。还是应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网络信息的分享,只是现在需要规范它。这种规范不能寄托在某个企业身上,而是要通过政府和全行业一起来完成。

  环球人物杂志:怎样才能合理解决此次纠纷?

  张平:首先,要在法律规范下,确定互联网服务商有什么样的审查义务,主动删除的做法是不是可行。其次,作家和百度应当共同寻求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比如,当作家通知百度某个文档侵权,百度就及时删除;或者,在不删除的情况下,如果作品是真实、完整的,双方可以形成一种有效的“授权—付费”模式,来达到双赢。其实只要能够保护作家的合法权益,他们也希望自己的作品得到广泛传播。

  环球人物杂志:中国还有很多这样的文档共享网站,如豆丁网等。这些网站是否也存在侵权的问题?

  张平:所有的共享平台,包括文档、图片、音乐和视频的共享等,都存在侵权的问题,只不过有一些不严重,或者网站影响力较小,所以这种侵权的追责才从百度开始。

  百度侵权纠纷的合理解决,对整个互联网版权问题的解决会起到促进作用。百度作为有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如果能在这次纠纷中找到一些有效的解决办法,其他规模较小的网站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也会有一个参照。

  环球人物杂志:其他国家有没有发生过互联网和传统出版业之间的版权纠纷?他们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

  张平:国外类似的案件有很多。2008年谷歌和比利时报业发生版权纠纷,谷歌未经许可发布了比利时几家报纸报道的部分内容,法院裁定谷歌违反了比利时版权法,要求谷歌删除相关文章链接。在美国,当传统出版业和互联网出现侵权纠纷时,美国的立法是倾向于保护传统版权人的,因为传统版权人的利益集团能左右美国法律的制定,如好莱坞、迪斯尼、美国唱片协会等,都是现行版权制度的受益者。现在,美国的一些知名版权专家已对此发出质疑,“美国的版权法已经严重阻碍了美国的进步,到了彻底需要改变的时候”。

  总体上看,欧美国家的版权问题大多是通过合同约定来解决的,如果之前没有约定,则要通过法律来解决。虽然每个国家情况不一样,但大多数国家都试图通过立法层面的改革来解决出版业和网站之间的版权冲突。所以我们首先应当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同时加强互联网企业的版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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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伟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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