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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未成年少女遭网友轮奸 被拍视频和裸照(图)

来源:城市晚报
2011年04月23日14:50

 

犯罪嫌疑人宋亚楠、周官清
犯罪嫌疑人宋亚楠、周官清


  ■俩男子将俩未成年女生轮奸后担心报警录下视频作为威胁

  ■俩女生选择沉默,直到被家长发现才报警,目前两名嫌犯已被刑拘

  ■记者 陶彬 实习记者 李娜/报道 赵禹/摄

  本报讯 4月6日中午,在网上聊了3次,电话聊了3次后,27岁的吉林省洮南市男子宋某与高一女孩小敏(化名)约好在饭店见面。为安全起见,小敏带上了同学小琪(化名),宋某也带了朋友周某。席间,二人起了歹念,不仅逼迫她们喝酒,还将她们胁迫来长春一家旅店内实施轮奸。担心报警,丧心病狂的宋某和周某不但对两个女孩恐吓打骂,还拍下视频和裸照作为要挟。

  担心照片被传到网上,直到被父母发现报警前,两个孩子一直选择沉默。目前,两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约见网友

  网聊3次就与陌生人见面

  小敏今年15岁,是吉林省某市的高一学生。不久前,小敏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网友,男子自称叫王楠(真名宋亚楠),是个生意人。聊了3次后,小敏与男子便通起了电话。就这样,4月6日中午,小敏与宋亚楠约在一家饭店见面。为了安全起见,她让同班同学16岁的小琪陪同前往。

  按照约好的时间和地点,小敏和小琪来到了一家米线店门前。在那里,她们见到了两名男子,经介绍,对方说自己是王楠,另一名是他的朋友周贺(真名周官清),随后,4人来到一家饭店。吃饭期间,宋亚楠和周官清一直逼迫两个女孩喝酒,还摆出一副不喝就别走的架势。担心受到伤害,两个女孩只能听从,然而她们却没有想到,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遭到胁迫

  俩女孩遭轮奸 还被拍视频

  见小敏和小琪喝得差不多了,宋亚楠和周官清将她们扶上一辆路边的出租车。眼见车子越驶越远,小敏和小琪央求放她们回家。谁料,宋亚楠对两个女孩大打出手。很快,车子开到了长春一家时尚旅店门前,小敏和小琪被分别带到一间房间。两个女孩被强奸后,周官清和宋亚楠竟交换了房间,再次对小敏和小琪实施强暴。为了要挟小敏和小琪,周官清和宋亚楠分别给她们拍摄了视频和裸照,并扬言如果敢报警就把照片传到网上,而且还要求她们以后随叫随到。当晚,周官清和宋亚楠打了一辆出租车让小敏和小琪自己回家。

  选择沉默

  直到父母发现才报警

  担心视频和照片被传上网,她们不敢跟父母提起。那几天里,两个女孩经常一起痛哭。直到4月10日,两人再次接到宋亚楠和周官清打来的纠缠电话时,小敏的家人才发现有些不对,两个孩子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得知情况,家长急忙带着两个孩子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是因为事发地点在长春,当地警方让他们到长春报案。4月10日晚上,两个孩子在父母的带领下来到了长春,并向长春市公安局汽车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报案。

  实施抓捕

  长春警方21小时擒获色魔

  4月11日20时许,正在汽车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值班的刑警大队高岩大队长、赵明昊副大队长接待了前来报案的小敏和小琪及其家长。由于案件重大,高岩大队长立即向分局石伟局长、魏刚副局长汇报,同时调集大队现行中队民警详细了解情况。

  4月12日,民警赶赴被害人居住城市开展摸排,经走访,确认该店老板与自称叫“王楠”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相符。民警根据该店计划出兑这一情况,以兑取该店为由与其接触,当日17时,两名青年男子从长春回到米线店,与民警商讨兑店事宜时,被民警果断控制。

  嫌犯落网

  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经审,犯罪嫌疑人宋亚楠(男,27岁,洮南市人,网上自称“王楠”,2010年因职务侵占50万元,被白城市洮南警方网上通缉,2011年2月因故意伤害,被辽宁省大连警方网上通缉,系“双网逃犯”)、周官清(男,20岁,农安县人,网上自称“周贺”)供述了通过网络聊天结识女学生小敏和小琪。经过预谋,于4月6日以见网友为名,诱骗两名女孩到米线店见面,以请吃饭为名,采取对被害人灌酒、殴打等手段,利用事先预订好的出租车,将其挟持到长春市某时尚旅店,对两名女孩实施强奸并拍摄裸照的犯罪事实。此时距被害人报案仅仅21小时,犯罪嫌疑人宋亚楠、周官清已被刑事拘留。4月21日,小敏和小琪的家长特意来到长春,将一面锦旗和感谢信送到了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高学章手中。

  警方提示

  未成年要懂法 见网友要谨慎

  在采访中,汽开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赵明昊与打击现行中队中队长黄会臣说,这起案件的发生不仅给所有未成年人敲响了警钟,更是老生常谈的网络问题。赵明昊说,在警方接触的众多案件中,见网友受骗或是被害的案件不占少数。“未成年人在遇到事情时,必须要勇敢地站出来,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警方建议未成年人不要轻易与网友见面,以免被骗。

  心理学家

  好奇心使青少年“危险尝试”

  会见网友导致上当受骗的案例已是一件老生常谈的话题,而有些未成年人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还敢于挑战危险呢?昨日,吉林省阳光心理援助中心的格林老师说,这是人们美好的想象和好奇心使一些未成年人敢于“尝试危险”。

  “网络是虚拟的,即使在现实生活中相处久了的人,你都不能够准确判断,何况是在网络中。”格林老师说,两名高一女学生在这个年龄段是比较向往浪漫的。“相信自己,挑战权威”是成长的标志,但也是“危险期”,通过和网友语言聊天,在她的意识中就把这个人想象成一个很美好的形象。

  虽然意识到自己会存在危险但还会去挑战,是好奇心在作祟。没有考虑到后果,往往感情上来了就把戒备心放下了。当面临人身伤害后,青少年往往不会想到报警,完全是因为害怕,担心家长和周围的人知道,羞耻心正好让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相关链接>>

  广东拟定未成年人

  未经同意不得擅见网友

  “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擅自约见网友……”今年1月1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来到深圳,就《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展开立法调研。该征求意见稿将“不见网友、不迷网游”作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条例中的自律行为加以规范,同时拟定了多项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是对1988年1月出台的《广东省青少年保护条例》的一次全面修订,目前尚处于前期征求意见阶段。条例征求意见稿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国家机关保护”、“自我保护”等五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提出全方位要求。如何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成为条例征求意见稿的重要内容。规定包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引导和监督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防止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学校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营业性网吧;未经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不得擅自约见网友等。对于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或网吧营业者违反规定的,条例列明了处罚措施。对于未成年人约见网友,则属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范畴的自律行为,未有处罚措施。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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