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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房屋定价明显超周边水平将通报税务部门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4月24日17:08

  新华网西安4月24日电 (记者陈晨)5月1日起,西安市房屋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将由房管部门通报税务部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这是记者22日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的信息。

  近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许可时,应在销售网络系统中填报每套预售房屋销售价格,严格执行“一房一价”“一价清”相关规定。销售系统中的均价要和申报均价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房屋标价。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交付时间、预售房屋套数、面积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房屋销售价格情况、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等内容。其中,房屋销售价格情况包括均价、销售价格上限、房屋分户销售价格附表及不随意上调住房价格的承诺等。

  《通知》要求,房产测绘以房屋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主墙体以外的保温层、粉刷层、非结构主体的装饰部分等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此外,房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销售行为,对存在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的,将停办相关手续,依法严肃查处。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通报税务部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作者:陈晨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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