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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逾百万元亳州假药首犯领刑十六年半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26日08:33
  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通讯员赵勤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亳州特大假药案进行一审宣判,张占等39名来自10个省23个县市的被告人被判有罪,张占数罪并罚被判处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5万元。

  法院经审理确认,该案被告人生产销售假冒“蜀中制药”、“西安杨森”、上海新亚等国内知名制药企业产品。由被告人张占隐于幕后策划,指挥其胞弟张光亮等人联系、购买、销售假药及接收、配送假药,分别购买仿冒哈药三精、山东鲁抗等国内多家知名制药企业的产品,及假冒流感疫苗和人用狂犬疫苗,并先后在安徽、河北、山东等12个省35个市、县建立了假药销售网络,至案发对外销售假药金额为60余万元。法院认为张占等39名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抽逃出资、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并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分别作出判决。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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