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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证明致限购令效果打折 业内吁政府加强监管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4月26日02:54
  房地产专家表示,尽管广州楼市调控后成交量出现下降,仍不可忽视利用政策漏洞购房的行为。新华社发(资料图)

  图为珠江新城的一新落成楼盘,该区域是广州房价最高的区域之一。在出台了限购令之后,广州的房地产成交量明显下降。 新华社发(资料图)

  “上周专门开会讨论这一问题。”

  地税部门、社保部门和房管局回应称:摸清状况后出台措施防骗购

  本版统筹:杨平 欧阳鑫燕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陈齐 黄颖

  作为限购令的主要内容之一,限制外地人买房对广州楼市调控的意义巨大。泛滥的虚假购房资格证明让限购令的效果大打折扣。业内人士担心,外地投资客、炒房客以此钻空子炒楼,政府是时候采取更严厉的监管措施了。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地税部门、社保部门和房管局已经关注到骗购行为,目前各部门正在摸查办理虚假社保、纳税证明购房的情况,将出台新措施堵漏洞。

  就广州出现办理虚假社保、纳税证明购房的现象,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地税部门、社保部门和房管局已经关注到骗购的现象,“上周我们和地税局开会专门讨论了这一问题”。

  该负责人说:“我们和地税局开会时,就骗购进行专题讨论,但现在不能判断所有补交纳税的人都是为了购房,当中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摸清,不能说因此不允许市民补纳税。”他表示,究竟怎样的补交纳税是合法的,中介人员代办补税是否违规,这需要地税部门去把握。该负责人强调,如果补办纳税证明的人目的纯粹是为了购房的,这种行为是要杜绝的。“我们和地税部门摸清楚情况后,就会出台新措施,堵上这一漏洞。”记者询问是否会像深圳和佛山一样规定外地人补交纳税的证明不能购房?该负责人没有正面回答,称摸清情况后才考虑出台什么措施。

  办理虚假社保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相对来说,社保证明办理难度和成本较大,目前通过假社保骗购的情况可能会较少。“社保部门和我们也已经关注到这个情况,如果发现虚假办证骗购的,也会出台相应的堵漏洞措施。”

  外地投资客钻空子,限购令效果大打折扣业内呼吁政府加强监管

  京沪深购房“门槛”更高

  广州楼市的外地人购房比例虽然不像北京、上海等城市那么高,但外地炒房资金的能量不可小看。根据满堂红地产战略研究部的数据显示,在该公司交易的二手房中,七成左右是非广州市户籍的人士购买。而炒房客则可能暗藏其中,用外地人的身份轻松炒楼。业内人士忧心忡忡,办理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的宽松环境,会导致广州的限购政策形同虚设。相较而言,对外地户籍居民购房采取限制条件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无论资格门槛还是监管力度,都比广州严格和有力。

  如北京采取外地人买房需要连续五年社保或纳税证明的办法,上海也有两年的门槛。深圳虽然只要求一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但深圳规定补缴的社保和纳税证明都不能获得购房资格,深圳还专门就虚假证明泛滥的现象展开专项整治行动。

  切实堵死非刚性购房需求

  “限制外地户籍居民在广州购房,是广州限购令最核心的要求之一,也是遏制投资需求,特别是跨区域投资需求的重要手段。如果这个规定没有实际执行,对限购令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广州房地产专家邓浩志表示,尽管广州楼市调控后成交量出现大幅下降,仍不可忽视利用政策漏洞购房的行为。

  对于邓浩志的观点,广州楼市专家韩世同表示赞同。韩世同说,广州楼市调控政策非常严厉,导致开发商和买房者想尽各种方法突破。限购令应切实堵死非刚性的购房需求,而不仅仅是审核一纸证明的真实性。“对于目前出现的虚假购房证明漏洞,政府有必要加强监管。”

  律师观点

  虚假证明买房是否合法?

  骗购一旦被查实 买家或面临风险

  通过提供虚假资料办理的社保、纳税证明买房是否合法,一旦被举报,有关部门又如何处理?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是通过虚假资料办理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肯定是不合法的,但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对此缺乏有效监管。对于通过办理虚假证明而获得购房资格,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合法,法律界尚存争议。

  广州市知名律师肖硕彬认为,办理社保、纳税证明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确实在广州居住,需要缴税或办理社保的,一种则是专门来广州炒房的外地人因为购房需求办理这些证明的。后一种提供了虚假资料,如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对于这种行为,是以付出一定的金钱来缴税或缴纳社保,地税局和社保局未必能核实。一旦开出真实证明后,房管局只认定其真实性,无论该证明的来源是否合法,都会给予购房人合法的购房资格。

  大规模的补缴社保及纳税证明进行骗购,会影响到楼市调控政策的实际执行效果。骗购被举报后,有关部门该如何处理呢?肖硕彬认为,由于购买商品房与经适房或限价房不同,它是市场的买卖行为,一旦房屋产生了合法交易,房管局不能撤销这种购买行为,也就是说,要是提供假资料办证买房,也无法被追究。

  广东人民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国瑜则表示了不同看法。她认为,按现行法律规定,为了买房而骗取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的做法是欺诈行为,基于这种行为的法律文件,一经证实是假的,都是无效的,因此可能会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消费者承担。买家可能会遭遇包括交了定金甚至首期款但通不过合同鉴证等情况。

  何国瑜提醒,如果是二手房,在楼价上涨的情况下,如果业主反悔不想卖房,完全可以用买家提供假证明来做借口,可以推翻之前的购房合同,业主还可以买家存在欺诈行为为借口追究买家的违约责任,个中存在风险。

  他山之石

  深圳:补缴社保不能买房

  3月2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出通知,规定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社保和纳税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才能过户,也就是说非深户补缴税或社保也不能购房。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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