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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一小区车位要价6万多 开发商强卖惹众怒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石家庄日报
2011年04月26日10:43
图为小区大门口的起落杆被撞坏后,保安使用防撞锥桶继续堵门。

  昨日,长安区书香华苑小区因地上车位权属问题发生纠纷:开发商在大门口设保安禁止未租、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门,而居民们认为,设在楼前的地上车位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一些居民因此停车堵门以示抗议。

  一个地上车位要价6万多

  昨日9时许,记者在书香华苑小区门口看到,门口控制车辆出入的起落杆已经断掉。几名居民告诉记者,早上开发商派来了一批保安,不让没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门。一些居民为抗议这种做法将车堵在大门口,一名气愤的居民甚至不顾车受损害,开车将起落杆撞断了。110民警赶来协调,纠纷才算暂时平息。

  居民们告诉记者,约半个月以前开发商就在小区各个居民楼前安装地锁,并贴出告示以6.6万元的价格卖地上车位。但居民们都认为,楼前的地上车位占用的是大家的公共空间,开发商要卖没有道理。因抗议开发商出售地上车位,小区内甚至出现了多起破坏地锁的行为。

  一些居民说,小区建设过程中就存在违规的问题,原本规划12层的居民楼都被加盖到了18层。开发商多卖了钱,大家的公共空间变小了,等于人为造成了小区内停车难的问题。现在开发商反过来又利用停车难高价卖车位,实在让人气愤。

  还有居民表示:“小区里车多空间小,用收车位费的方式控制车辆数量也不是不可以。但国家有明文规定,这个钱应该由物业公司收,收入也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占用大家的地方谋私利,我们当然不同意。”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物业不管车位的事儿。封门的保安都是开发商派来的,共有20人左右。

  开发商

  地上车位已经过规划审批

  记者随一名居民到小区开发商——河北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地点,询问买地上车位的事儿。记者注意到,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避免了“买卖”的说法,是一份《地上车位使用合同》。负责此事的财务人员称,地上车位是租的,6.6万元一个,使用期限是随着房屋走的,可以一直使用到房屋使用权期满。

  这名居民问,地上车位占用的不是公共空间吗?开发商可以出租吗?开发商工作人员称,楼前的地上车位是“规划内的”,规划部门已经审批了,他们可以出租。

  这名居民提出,既然车位是规划内的,那能否看一下规划图?财务人员让他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又让找工程处。工程处人员则说,规划图当然有,但是不能给你看,给你看你也不懂。租不租车位是自愿的,觉得有问题可以不租。

  “为了租车位收钱,开发商找了那么多保安堵门口。这样也能算‘自愿’吗?”这位居民苦笑着说。

  规划部门

  小区规划图至今没送审

  那么小区内的地上车位是否像开发商所说,是“规划内”的呢?记者就此联系了长安区规划局监察一科,询问能否看看小区规划详图。

  监察一科的工作人员说,书香华苑小区建设过程中存在“加盖”的问题,已对开发商进行过处罚。按规定开发商应该重新送一份规划图,但至今新的规划图还没送审。

  律师

  开发商无权租售车位

  就此,记者采访了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高云飞律师。他称,小区建设之前,开发商会向规划部门递交小区的规划详图。地上车位是否经过规划审批是一个关键问题。如果是规划内的车位,可视小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不是规划内车位,则地上车位毫无疑问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高律师说,开发商承诺的付款后车位可以一直使用到房屋使用权期满,属于误导消费者。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消费者租赁车位(库),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本版法律顾问张玉柱律师认为,如果小区地上车位未经过规划审批,那么开发商没有任何理由出租或出售车位。这种情况下,地上车位应由物业公司代管,收入以补贴物业费等形式返还给全体业主。根据我市物价部门规定,小区内车位停车每辆每月的服务收费不能超过50元。(记者 胡雁冰)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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