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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大城环委建议只建公租房不建廉租经适房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4月27日04:14
 


  广州市人大城环委建议整合住房保障方式:

  只建公租房不建廉租房经适房

  广州今年要建:

  保障房8.5万套 公租房4.7万套 限价房2万套

  本报讯 (记者陈翔)城市住房“夹心层”持续引起强烈关注。昨天,广州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提交广州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报告在阐述目前存在主要问题中,强调“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突出。报告建议,推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租补分离”的保障模式,政府只建公租房,不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原廉租房适用对象由政府明补。

  报告称,目前广州市住房保障主要针对有本市户籍的低收入家庭,尤其是新就业大学生,引进技术人员和从事社会公益服务的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口住房困难问题突出。随着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的推进,大量廉价的市场租赁房源减少,企业不提供住宿或提供的住宿楼难以满足其家庭居住等需求,导致优秀创业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流失,削弱城市的整体竞争力。

  报告建议,整合保障方式,推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租补分离”的保障模式。

  ●租满5年可购买但不能交易

  ●租金低于商品房租金六成

  ●面积控制在55平方米左右

  ●原廉租房适用对象由政府明补

  报告指出,目前广州市住房保障体系庞大又复杂,建议政府只建设公租房,不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租金标准控制在同类地段,同等品质商品房租金的60%以内;符合廉租房条件等困难户,由政府民政部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予补贴,即由过去的暗补改为明补;企事业员工由用工单位统一租赁或给予补贴;公租房租满5年后,符合条件的可购买,买后可抵押或继承,但不能转租、交易,如需转让,由政府以原购房价加利息回购或上市交易增值部分的80%交政府回收。

  报告建议,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控制保障房的户型、建筑面积和室内装修标准,公租房平均控制在55平方米左右,其中40平方米以下占一半。

  大家谈

  公租房将来一定是主流

  广州市人大城建工委副主任冉申德表示,这份报告是经过多次大型座谈调研,和环卫工人、酒店服务员、企业员工等深入交谈,还有到广州市各区,以及上海、重庆、成都等地实地调研后才形成。“公租房在广州刚刚开始,将来一定是主流。”

  他山之石:省政协常委杨志红曾建议借鉴香港公屋制度改革广东保障房制度。“香港的公营房屋主要分为房委会公营租住房屋(公屋)和房委会资助出售房屋(居屋)两类,公屋是出租型公共住房,居屋是出售型公共住房。现时已有约1/3香港人住公屋,1/6香港人住居屋,有效解决了居住保障问题。”

  外来工也能申请公租房

  这对年轻人是个好消息

  番禺洛浦街某造船企业行政部员工仇莉是广西人,来到广州16个年头了,刚刚荣获番禺区“金雁之星”优秀外来工。

  仇莉目前租住在沙溪村的房子里,“我们厂有很多刚毕业的外地大学生,也在这里租房子。”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秀外来工将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仇莉认为是一个好信号,好消息。“对于我们,对于更年轻的外地人,都是很好的消息。”她认为,这个政策有利于留住人才。 (陈翔)

  广州公租房管理办法有望上半年出台

  市住房保障办

  赖“住”公租房

  租金加一倍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了解到,市公租房管理办法有望上半年出台。公租房的签约期限或确定为3年。如果有人当“老赖”,约满一年后就要按2倍计租。

  根据此前向社会公开征求过意见的公租房管理办法,拟在动态管理方面,对承租公租房家庭或个人实行年审和不定期随机抽查,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调查以及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对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但因收入等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保障资格的家庭,制定了有效的退出机制。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制定了人性化的过渡期规定:对于需要腾退公租房但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租金标准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参考价计收,一年后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参考价的2倍计收租金,从而促进公租房有效利用。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租房标准与经适房、廉租房标准有重叠,只要符合条件,申请者可以在其间灵活转换,但不能多头享受。

  市国土房管局

  优秀外来工

  将可申请公租房

  本报讯 (记者陈翔)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李俊夫昨日介绍,将尽快出台实施《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将符合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引进的专业人才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

  另外,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将保障房建设资金在土地净收益中的提取比例从目前的10%提至13%,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与土地出让收益动态挂钩的新机制;将试点建立保障房建设投融资平台,积极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等拓宽保障房融资渠道。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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