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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开推选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等领导干部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4月29日10:20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经中共深圳市委研究决定,公开推荐选拔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等职位人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推荐选拔职位

  (一)第一类职位(正局级)

  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2个);

  市投资推广署署长。

  (二)第二类职位(副局级)

  深汕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个);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市投资推广署副署长。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5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2011年5月15日,下同);

  4、具有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知识。

  (二)任职资格条件

  1、第一类职位

  (1)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

  现任国内高等院校正处级以上职务的教育管理干部(正处级干部需任职满3年);现任深圳市正局级职务或副局级职务2年以上干部。

  (2)市投资推广署署长

  现任深圳市正局级职务或副局级职务2年以上;现任市管企业和市国资局直管企业领导班子正职或副职2年以上。

  2、第二类职位

  现任深圳市副局级职务或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市管企业和市国资局直管企业领导班子副职或中层正职3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推荐: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公布职位、条件和要求;(2)报名、递交材料。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5月6日至10日下午5:00。网上报名后,应及时向深圳市委组织部提交有关材料;(3)资格审查;(4)对第二类职位人选组织面试,合并计算应试人员履职评价分(占40%)、面试分(占60%)总分;(5)市委全委(扩大)会议民主推荐。第一类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入民主推荐环节;第二类职位人选根据总分高低次序,原则上按照职位数1:10的比例,进入民主推荐环节;(6)市委常委会议根据民主推荐得票情况,按照职位数1:3的比例研究确定差额考察对象;(7)市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8)市委常委会议按照职位数1:2的比例提出第一类职位拟任建议人选,差额票决产生第二类职位拟任人选;(9)市委全委会议差额票决产生第一类职位拟任人选;(10)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

  详情请登录深圳组工在线网站http//www.zzb.sz.gov.cn了解。深圳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通过媒体公布公开推荐选拔工作进展情况、拟任人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并设立举报电话12345、12380、82106316,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9日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U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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