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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涉嫌危险驾驶刑拘第一人上海:一酒驾者追尾致数人受伤(图)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02日11:38
图为5月1日凌晨,被查获的司机在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等待问询。
  图为5月1日凌晨,被查获的司机在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等待问询。

  新华社记者 李文摄

  本报北京5月1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根据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和新修订的道交法的规定,醉酒驾车的司机将被处以罚款、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照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今天凌晨,25岁的内蒙古司机李俊杰被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民警查获醉酒驾车,成为“醉驾入刑”后北京因醉酒驾车被刑事处罚的第一人。今天上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俊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民警介绍,今日凌晨零时44分,交通民警刚刚码放好交通标志,一辆外地牌照的黑色奔驰吉普车从东向西开了过来,东城交通支队夜查小分队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名司机当时已经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随后,该司机被带回交通支队,经过专业机构鉴定,该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9.6毫克,已超过醉酒驾车标准近一倍。按照规定,其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因此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时交管部门将在3天之后,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

  据了解,此名司机名叫李俊杰,今年25岁,是从内蒙古来北京看望弟弟的,当晚确实喝了几瓶啤酒,没想到北京会查得这么严。

  记者了解到,为了确保醉酒驾车案件查处、办理过程的严谨,北京市交管局专门对一线民警进行了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的培训,并从5月1日起派出专职执法小分队,充分利用移动执法巡逻车、电视监控拍摄等科技系统参与路面执法,加大路面巡控力度、24小时不断查处酒后驾车行为。同时,北京交管部门已经分别建立醉驾、酒驾司机的黑名单库,对涉酒司机进行录入登记。若司机再次酒后驾驶,民警在现场执法时,科技设备将第一时间做出提示,涉酒司机将受到严厉处罚。

  新华社上海5月1日电 记者李烁1日晚从上海警方获悉,36岁的车主须先生当天因酒后驾车,造成数人受伤,已被上海警方查获。经初步鉴定,须先生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3毫克,涉嫌醉驾。

  13时57分许,上海九新公路连富路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造成数人不同程度受伤。随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发现追尾车辆车主须先生涉嫌醉酒,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显示为203毫克。

  上海警方表示,为了确保醉酒驾车案件查处、办理过程的严谨,警方将进一步交由具有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抽血取证,展开鉴定,具体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根据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为醉酒驾车,醉酒驾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一旦被查出醉酒驾车,司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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