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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禁烟首日遇执法尴尬 有令难行没法管没人管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2011年05月02日05:20

  本报记者肖清清 余梅

  提 要:

  今年3月22日,卫生部印发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从“五一”开始实施。随后,省爱卫会和武汉市爱卫会均表示,5月1日起将按照卫生部要求,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将罚款额度提高为500元至3万元。

  按规定,公共场所包括7个大类28个小类。分别为: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被纳入禁烟范围的公共场所经营者要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和监管部门电话,在禁烟区域内不得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还要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内的吸烟者,劝阻其吸烟或劝其离开。昨日,记者探访多处必须禁烟的公共场所,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武汉禁烟历史回顾:

  1995年1月10日,武汉市政府公布实施《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1998年和2005年两次对该《规定》作了修订,修改后的“禁烟令”于2006年1月1日实施,《规定》指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医院、商场、书店等公共场所都被纳入禁烟范围;

  2010年,武汉市卫生系统率先全面禁烟;

  2011年4月,根据今年3月卫生部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80号令),5月1日,武汉市的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站、码头等室内公共场所实施全面禁烟。

  记者探访:室内禁烟有令难行

  车站

  昨日上午10时20分,记者来到武汉市傅家坡长途汽车站,在候车厅的门口处,设有两个铁质的灭烟盘,里面铺有黄沙,随意丢放着二十多个烟头,两个中年男子正在一旁抽烟。门口两边,挂着特制的禁烟宣传海报“客运天使温馨提示您:尊敬的各位旅客,本站是无烟车站,请不要在候车厅内吸烟,不要乱丢烟头”。

  记者在候车厅里转了一圈,厅内的墙壁上也设置了很多禁烟标志,滚动电子显示屏上也不停播放禁烟的宣传语,厅内并无旅客抽烟。记者随机采访了候车厅里的几位旅客,大部分人都知道车站内不能抽烟的规定。但在旅游乘车处,两个中年男子正旁若无人地抽烟,也无人劝止。当记者询问其中一位男子是否知道车站内禁烟时,他回答:“我不知道有这回事。”记者与其沟通,他也没有熄灭香烟。

  据该汽车站一王姓负责人称,四五年前该站已开始禁烟,每个在岗的工作人员上岗前都进行过培训,见到吸烟旅客必须劝止,“有些旅客不知道禁烟规定,仍在车站里抽烟且不听劝阻,工作人员就会多劝几遍,灭烟盘也是很早就设置了。不过总体来说,抽烟的人比以前少多了”。虽然昨日是武汉全面禁烟的第一天,该汽车站并没有特别的举动。

  商场

  上午11时30分,记者来到洪山亚贸购物广场,门口肯德基旁边有一男子正在抽烟。记者在商场内转了一圈,虽然有很多男士在购物,却并没有见到有顾客抽烟。在该商场的楼梯和厕所处,都有多个明显的禁烟标志。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正在购物的男士,他们称知道商场不能抽烟。有位男士称,自己曾经在购物时抽烟,被商场工作人员劝止,便再也没有在商场抽烟了;还有位男士说:“商场里有很多服装,不能抽烟这是常识,大家都应该知道。”

  在四楼男装部,一品牌服装的营业员称,自从她进商场工作以来,商场就禁止吸烟,由于商场里的服装、羊毛衫等都是易燃材质,如果不慎引燃,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在上岗培训前,都会有劝阻顾客吸烟的相关内容。她说:“尽管如此,基本上每天还是会遇到一两个在商场内抽烟的,我们一般都会及时制止。偶尔也会遇到不听劝阻的,我们会多劝几次,不过现在抽烟的明显比以前少了。”

  超市

  记者走访多家大型超市,发现夹着烟的市民只要进入超市,就会被服务员劝诫灭烟后才能进去。超市里面人流量虽大,但没有人抽烟。

  医院

  在同济、协和、一医院的候诊区都设置了多处禁止吸烟的标志。记者在一医院看到,一名候诊的男性拿出香烟打算吸,被导医台护士请出大厅。

  网吧

  昨日上午,记者走进傅家坡长途汽车站旁的一个网吧,还没进门,就闻到一阵呛鼻的烟味。网吧里并无任何禁烟相关标志。数十个电脑前,每个桌上都放着烟灰缸。网吧里有十来个年轻人手里夹着烟,空气中烟雾缭绕。

  上网的年轻人大部分都不知道禁烟的相关规定,正在抽烟的一个小伙子说:“网吧里不会禁烟吧?我就是因为在家里怕老爸老妈管,才来外面上网的,要是网吧禁止抽烟,我就不来了。”

  据该网吧工作人员称,并不知道“五一”开始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规定。她说:“我只是在报纸上看到有相关的报道,但是对我们并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很多来网吧的人都是边上网边抽烟,如果网吧里禁烟的话,很多人就不会来上网了。”

  酒店

  记者观察发现,大小餐馆内都可以随意吸烟,很多人一进来就找服务员要烟灰缸。在绿茵阁西餐厅区分了无烟区和吸烟区,将吸烟客人分流。对于餐馆禁烟的规定,服务员表示没有听说。

  一名酒店大堂经理告诉记者,出来吃饭应酬交际多,如果不让客人吸烟,等于把客人往外推。特别在节假日的婚宴和生日、生子等喜庆的宴会上,来的人多,必然有部分抽烟的人,不让他抽烟会扫兴,影响了生意。一些抽烟的市民则表示,餐馆就是个放松的地方,我花钱来吃饭,抽根烟难道都不行吗?

  禁烟尴尬:没法管 没人管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因此,“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约束的只是经营者,无法对吸烟者进行处罚。执法主体是“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具体监督执法任务。

  武汉市爱卫办吴风波主任介绍说,禁烟令执行不力,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相关处罚规定,主要是倡导各单位进行义务控烟检查,并无专业执法队伍,“没法管,没人管,烟怎么可能禁得住?”

  早在2005年,武汉市就曾发布过《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政府令,其中明确规定了八类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不执行规定的,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但6年来,这一规定成了一纸空文,从未开出一张罚单,因为卫生监督部门处罚起来没有细则可操作。“现阶段控烟主要还是倡导,在条例中没有写明有关控烟监督执法的相应条文。在细则中并没有写明违反此规定的罚则。虽然可以处罚场所经营者,但是什么样的情形该罚?如何取证?该罚多少?在这些都不明确的情况下,执法当然无法进行。另外,室内公共场所众多,武汉上千万人活动的场所,仅靠卫生监督部门的几十名监督员,怎么可能监管得了?监督力量非常有限,也是一大原因。”

  此外,我国的社会交往中,见面递根烟,烟文化与酒文化一样十分盛行,香烟承载着丰富的社会交往意义,甚至成为人与人之间沟通的纽带。因此很多市民对吸烟的态度是宽容的,吸烟者在公共场所毫无顾忌地吸烟,而非吸烟者并不积极劝阻,整个社会不存在一种控烟、禁烟的压力。

  呼吁全社会合力促禁烟

  吴风波介绍,“不好管”并不意味着“不要管”,卫生部门只能先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做起。去年起,武汉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已启动。到今年底,武汉所有卫生行政部门、至少一半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完全禁烟。武汉市目前已经有390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申报创建无烟单位。去年5月,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中医院等13家单位被确定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及示范基地”。“卫生系统的禁烟执行最为严格,如今已有多名违规医生受罚。”各个医院都有一套严格的奖惩制度,最轻的处罚是发现一次罚款几百元,武汉市中心医院甚至将医生是否在医院违规吸烟直接和年底评优、职称晋升挂钩。如果医疗机构达不到检查合格标准,将会影响医院年终绩效考核和文明创建,“可以说禁烟不力,评优无门”。正是这样的约束力,才能在卫生系统形成较好的禁烟效果。白衣天使带头禁烟,对营造一个良好的禁烟环境也有推动作用。

  但这仅仅是卫生部系统的内部行为,对社会其他行业、场所并无约束力。控烟、禁烟要推广至全社会,首先需要国家立法,从法规、制度上予以保证;其次要加强科普宣传。控烟条款,一方面代表着卫生部控烟的决心;而另一方面,也透露出了卫生部门在执行上的无奈。因为“控烟不是卫生部一个部门能做好的事情,更不是一个部门规章能解决的事情”。公共场所禁烟作为一项全民运动,旨在创造不受二手烟侵害的公共环境,这需要政府、社会和公民齐心协力,目前仅靠卫生、教育部门等寥寥几个“领头羊”孤军奋战,预期效果能否实现是个问号。

  吴主任说,拿新加坡和中国香港为例,从违反交规到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吸烟等都是警察现场执法,处罚力度也很大。烟瘾再大的烟民,到了禁烟的国家和地区,也会乖乖地到指定地点吸烟。警察的执法依据和执法效力比卫生监督部门强势得多。

  吴主任认为,虽然尚无配套的处罚条例,此次禁烟仍有积极意义,将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消费者起到警示作用,公众意识将得到提升,今后可以据此制止违规吸烟者。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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